第四部 事件的真相(1-5)

第四部 事件的真相(1-5)

第四部事件的真相

1

從窄小鐵窗望出去的天色,已帶着幾分秋天的氣息。

此刻,在T看守所二樓的獨居房裏,我伏在又矮又小的桌子上撰寫此文。

我從麻布西署的拘留室被移送到這裏時,還是盛夏時節。牢房就位在這間看守所的二樓,通風良好,裏面的裝潢也都是新的,在受刑人之間素有「總統套房」的美稱,可是,燠熱的溽暑仍教人受不了。四季里只有夏天就算在房間里打赤膊也無所謂,只是這樣做還是擋不住汗流浹背。只有福利社送來的雪糕或冰牛奶,勉強有一點消暑的作用。

看守所附近有三家福利社,在我入監的同時,妹妹志保就在其中一家押了五十萬。出手這麼大方,連福利社的老闆都嚇了一跳,大概是因為這樣的緣故吧,我不需依賴監獄的伙食,想吃喝什麼都沒問題,甚至是水果。這些食物不知道對維持我的體力發揮了多大的功效,我對妹妹的溫情只感到深深的感謝。

不過,我被警方帶走的時候,身上就帶了一百多萬的現金。這筆錢目前由看守所的查扣人員保管,我在所內購買必需品的費用就從裏面支出。家裏還有這幾年來我賺取的稿費和版稅,大概有五千萬吧,這筆存款的使用我全交給妹妹處理。

現在的我有兩位律師替我辯護,請律師的費用也是從我的存款支出。有關聘請律師的事宜,妹妹志保說她找了花井秀子商量,而花井則是找她的男朋友秋宮悠平商量。悠平和逮捕我的秋宮警部補是親兄弟;不過,他卻不避諱地幫志保和秀子小姐出主意,請來兩位最有名的刑事律師替我打官司。對於這番好意,我由衷表達感謝。

話說回來,我精心架構的犯罪計劃是這麼的完美,怎麼會因為一名警部補的推理而崩毀了呢?

閱讀拙作《米樂的囚犯》的諸君或許已經注意到了,我的左腳是義肢。我在美國留學的時候,因為車禍切除了左腳掌——這點我後面會交代清楚。義肢和義足因為切除部位的不同,稱呼的方法也不一樣。像我的情況叫做「踝離斷截肢」,裝的義足被稱為「腳掌義足」(在日本也有人稱為足袋[注]式義足)。

[註:日本傳統的布襪子。]

原本,義肢這種東西就是代替截斷的殘肢,必須先用承筒把截斷處套住,再用固定帶使它和身體緊密貼合。這些器具可以承受任何壓力,就算是劇烈運動也不會產生摩擦,因此它們都是以十分精巧的技術製成的。尤其是最近,拜義肢裝具學的發達所賜,要製作外形美觀的義肢已不是問題。就拿女性來說好了,就算義肢上穿的是長統襪、迷你裙,迎風走動也不會露出破綻。包在義肢外面的那層矽膠所呈現的顏色和觸感,與真人的皮膚沒有兩樣。

以我來說,不管是坐着、盤腿都很自由,要跑步、要跳舞也沒有問題。既然都有裝義肢的棒球選手了,那麼,就算出現裝義肢的短跑者也不足為奇了。

我之所以針對義肢做了這麼多的說明是有理由的。

我決定殺害段內敬士,是在讀了他的《屍體和口紅》之後。不過,雖然我已下定決心,卻苦思不出方法。段內這種雜碎不值得我為他坐牢,因此,我一定要神不知、鬼不覺地把他殺掉,我絞盡腦汁地思索完美的犯罪計劃。

我被從前的家教學生米樂所騙,去到她的家中,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讓她以鐵鏈綁住,這件事的始末前面已經交代過了。

米樂的計劃非常成功,連身為作家的我都想不出來。她是在什麼時候想出這個方法的?恐怕你去問她,她也只會告訴你:

「母親來到床邊,告訴我很多事,我只是照着母親的吩咐去做。」

米樂當時的精神狀態沒有人能懂,不過,她的行為促使我將殺害段內的計劃付諸實現。纏住腳的鐵鏈讓我想到完美的殺人方法。

沒有人知道我的左腳從腳踝以下是義足。腳的截肢、義足的製作,甚至是步行訓練都是在美國的醫院進行(關於這件事,我後面會詳加說明)。也就是說,在日本沒有半個人知道這件事。當然,我自己更不會主動對他人提起。

米樂以要幫我擦掉褲子的污漬為藉口,在我的腳上纏上鐵鏈,當時我人坐在沙發上,兩腳張得很開。鏈子的一端和我左邊的金庫綁在一起,因此米樂綁住的是我的左腳。由於我的腳張得很開,如果硬要綁在右腳的話,就容易被察覺了。結果,反而因為這樣稱了我的意。

當然,被鏈子綁住的那一刻,我還是愣住了,只想着事態嚴重了。怪的是,當下我竟忘了自己裝有義足。長時間用慣了的義足已經成為我的腳的一部分,有時候我甚至會覺得腳趾的地方有一點癢,明明它是鋁合金和矽膠做的呀。

現在想來還真是滑稽,我為了把鏈條解開,竟然花了這麼多力氣,卻始終無法把腳抽出來。當我深感絕望,瞪着自己的腳的時候,忽然想起左腳是義足,這才鬆了口氣。

不過,我的膝蓋下方綁着固定帶,從那裏伸出兩條弔帶緊勾住義足,此外,更有一層矽膠做的皮套把這些器具整個包覆住。我在義足上穿了薄薄的襪子,所以若要取下義足,必須先把襪子脫掉,剝除皮套,再把連接弔帶和義足的夾扣扳開。然而,這上面有鐵鏈緊緊纏繞着。

光是襪子的話,硬扯是可以脫得下來,問題是用矽膠做的皮套,與人類肌膚近似的皮套一直包到小腿肚的下緣,和身體緊密接合。雖說它的材質又滑又軟,但鐵鏈扣得這麼緊,實在是拔不出來。就算不惜將它撕裂,憑我的手勁也撼動不了它半分。

(真的不行了嗎?)

就在我快要放棄的時候,我突然想起放在廁所的舊刮鬍刀。

(旁邊有一枚新的刀片!)

我趕緊跑向廁所,用銳利的刀片割開皮套,將它剝離腳踝,接着從露出的義足上把夾扣鬆開。

就這樣,義足很容易被解了下來。同時,繞了兩圈的鏈圈輕而易舉地順着褲管滑落。

(成功了!)我心想。我重新把義足裝上,穿上襪子,打算就這麼回家去。

就在那一瞬間,我的腦海突然閃過謀殺段內的計劃。完美的犯罪!長期以來,我苦思不得的夢想,終於有實現的一天了!

此刻,我被米樂關着。表面上看來,我無法踏出這個房間半步。這樣的我竟然會出現在四公里之外的段內住處將他殺害,就物理現象而言,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。不過,對我而言,卻宛如采囊取物一般!

2

當晚,我再度把用掛鎖扣住的鏈圈照原樣套回腳上。因為我先把義足取下了,所以十分簡單,接着,我再把義足裝上,回復到米樂綁住我的樣子。直到黎明之前,我都在忙這些事。

這麼一來,我隨時都可以離開這個房間。這份安心感,讓我熟睡了四個小時,早上醒來時也很愉快。我將米樂送來的早餐吃個精光,連下午的咖啡也有心情品嘗了。

就連米樂凶神惡煞地逼問我田代江理子住在哪裏時,我也不再覺得那麼討厭,能適當地應付她。總之千萬不能激怒她,在把段內殺死之前,我必須被關在這裏。

也就是說,我必須讓第三者看到我的身體被米樂綁住,完全失去了行動能力。我知道幫傭的千代會在星期二回來,不過如果可以,我希望是千代以外的人看到我這個樣子。最好是妹妹志保或是花井秀子,我心中如此期盼著。

我是在星期天晚上殺死段內的,關於這整個經過,我稍後會說明。殺了人後,我回到白河家,當時我內心的激動,到現在我都還記得。

我非常興奮,卻不害怕,感覺全身充滿了力量。我回到水泥房間,對着水龍頭的水痛飲,然後再度套上鏈圈,把義足裝上。

(太好了!我終於把段內這隻壞蛆踩死了。各位,請欣賞我的傑作。無法踏出這個房間半步的我竟然成功殺人了。不可能的犯罪,就物理現象而言根本不可能發生的犯罪,我成功地辦到了,還平安回來了!)

我想大聲歡呼,沒辦法躺下睡覺。我在房間里來回兜著圈子,高舉雙腳,用力擺動雙手,一、二,一、二地踏步走,腳上的鏈子敲着地板,發出匡啷的聲響。平常覺得刺耳的聲音,現在聽起來卻動聽極了。

接着,就等千代星期二傍晚回來了。接下來幾天,當米樂進來的時候,我不是在沙發上蹺二郎腿,就是坐在床上。

做完案后,我曾把腳上的鐵鏈解開,也曾把掛鎖(稍後說明)打開。這麼做是為了不讓米樂起疑。

然而,就在幾天前的星期一,事情突然往意外的方向發展。大概是下午三點左右,樓下門口傳來男子叫喚米樂的聲音。那聲音能夠穿透厚重的防火門讓我聽到,可見有多大聲。「米樂小姐!」同一時間,我還聽到這樣的女聲。

(是妹妹,是志保的聲音!)

我趕緊按下廁所門旁的白色按鈕。聽說那是白河氏為了方便叫喚傭人所設的呼叫鈴。不久之後……

「哥哥!」志保的聲音從門外傳來。得救了,我心想。志保果然來找我了。

「喂!」

我一邊回應志保的呼喚,一邊按照事先編好的劇本演下去。同一時間,門打開了,抓住米樂手腕的男子探出頭來,是秋宮警部補。接着,宇田刑警、志保、花井秀子、秋宮悠平陸續進入房間。

(目擊者全到齊了!警官——最棒的證人此刻就站在我的面前!)

我偷偷瞄向米樂。她似已神智恍惚,空洞的視線越過我,盯着不存在的某一點。志保哭着死命抱緊我。我輕輕推開她的身體,說道:

「你看,我變成這副德性,什麼事也做不了。」

為了讓眾人看清楚,我特意抬起被鐵鏈和掛鎖綁住的右腳,慢慢地前後晃動。每個人的口中都吐出「噢」的驚嘆聲。這一瞬間,我清楚意識到自己的勝利。

話說回來,利用義足完成犯罪的我,竟然也因為義足不得不認罪,真是太諷刺了。

如果那天管理員晚一個小時送掛號信過來,或是秋宮警部補和宇田刑警晚一個小時來拜訪,我的罪行就沒有那麼容易被揭穿了。

當時,我正把義足拆下,替它加上簡單的加工。正當我弄好的時候,對講機突然傳來管理員的聲音,說是幫我送限掛上來。

臨時要把義肢裝上去很麻煩,所以我把它放在沙發上,用爬的爬到門口,握住門把站了起來。我向來不讓外人進到屋裏,這件事管理員也知道,所以只要我將門拉開一條小縫,他就會把信塞進來。就在我接過信的時候,門突然往裏一推。單腳站立的我被門推倒,當場跌坐在地。進入門內的警部補就是在那之後,看到丟在沙發上的義足——

不過,我並沒有立即被逮捕;當然,他們身上也沒帶搜索票。前往警署投案,是出於我自身的意願。

當時,警部補看着跌坐在地的我,開口說道:「江葉先生,你果然……」

這意味着他原本就多少已經猜到我裝有義肢,而後又在衣柜上找到我的指紋,於是猜測變成了確信。

為了確認這一點,他來到我的住處。也算是幸運吧?竟然讓他看到我擱在沙發上的義足。不難想像他有多高興。

不過,即使在那一刻,我也不覺得自己全盤皆輸。我已經擬好戰略。搭著宇田刑警的肩膀,我回到客廳,在沙發上坐下,準備接受他們的偵訊。就在這時,警部補說:

「江葉先生,你的義足是在左腳吧?」

「是啊。」

「不可思議,讓人無法相信。」

「不可思議嗎?這世上裝義肢的人可多了。」

「一般都是在右腳。」

「先前在米樂家的時候,我不是讓你們看過了嗎?我的右腳是……」

我將褲管捲起,脫掉襪子,將右腳伸到兩人面前。

「唔,」警部補喃喃自語:「當時,鏈子綁住的是你的右腳。她為了不讓你掙脫,還插入掛鎖,緊緊扣住……」

「沒錯,米樂是這麼做的。」

「不對。用那條鏈子綁住你的右腳,長度過於剛好,如果勉強去綁的話,一定會被你發現,所以綁在左腳要容易多了。我想米樂當時也是選擇左腳。」

「……」

「只要你把左腳的義足取下,纏了兩圈的鏈子就自然會滑落。你便能回復自由之身,任意走動。到這邊我都很清楚……」

「……」

「只是,我們在米樂家見到你的時候,你的鏈條是綁在右腳,上面還扣著掛鎖。也就是說,那是個貨真價實的腳鐐。要製造出這般景象,一定要把掛鎖打開,可是就算你能把左腳從鏈圈裏抽出來,也不可能打開掛鎖。不能打開掛鎖,就不可能把鏈子換到右腳。」

「……」

「你到底是怎麼打開那把鎖的?我想請教一下……」

「是啊,到底是怎麼做到的呢?首先,我要聲明,我沒必要費那種工夫。」

「不,你有必要。」

警部補表情沉痛地說:「在米樂家,幫你把鎖打開的是我們警署的近藤刑警。當時你把褲管捲起,在眾人面前秀出你的右腳。此外,你還多此一舉地要你妹妹幫你擦腳。你的演技真是精采,藉由這些舉動,讓我們認定你絕對走不出那個房間。這也算是一種不在場證明吧?沒錯,物理上的不在場證明。」

「是嗎,這說法很有趣哪。」

「可否告訴我,你是如何把鎖打開的?使用了怎樣的工具?」

「工具,我到哪兒去找工具?」

「那麼,你是如何從米樂手裏拿到鑰匙的?」

「這個你應該去問米樂。」

「別開玩笑了!」宇田刑警咆哮道,「你明明就知道米樂無法接受偵訊。你不是說這次的案件你輸了嗎?也就是說,你已經承認殺害段內了。既然如此,就乾脆把開鎖的方法也講出來。還是你打算將來在法庭上要用這點做反證,替自己的罪名開脫、辯護?」

「我才不會那麼卑鄙。段內敬士是我殺的,我這就大方地承認。」

「既然如此,不就可以說出開鎖的方法了嗎?」

「我不能說。」

「什麼!」

「宇田,算了。」警部補勸阻激動的宇田。

「江葉先生,請你跟我們回警局一趟。你在米樂家中能自由走動,想必柏木千代的房間你也進去過吧?特地留在命案現場的女性內褲,應該是從千代的房間拿出來的。接下來,我們會針對房屋內部展開徹底的搜索。

你很小心避免在案發現場留下指紋,可是你萬萬沒想到警方會搜查白河家吧?就像我們在衣柜上找到你的指紋一樣,我想千代的房間里應該也有你的指紋。

同時,我們會跟千代本人確認扣押的那條內褲是不是她的所有物。還有現場發現的涼煙煙蒂,我想這也是你特意準備的,你用千代的口紅在煙嘴的部分加了工,為了讓人誤以為兇手是女性,你用了不少花招,結果卻是自掘墳墓。好,可以走了嗎?」

聽完秋宮警部補最後的這段話后,我不再做垂死掙扎。我得到警部補的允許,留下一封簡短的信給妹妹志保。信裏面,我寫下存款簿的位置、提款卡的密碼,並附上印監,註明由妹妹全權處理。在最後,我加上這麼一段話:

「志保,這次的事恐怕會替你惹來很大的麻煩,哥哥深感抱歉。不過,一旦你知道哥哥的犯罪動機,相信你一定也能體會哥哥的苦衷的。哥哥一點都不覺得丟臉,也已經做好站上法庭的準備。終有一天,志保也會為哥哥的行為感到驕傲。國家考試要加油喔。不管我身在何處,都會為志保的及格祈禱的。」

3

對於殺害段內一事,我壓根兒沒有半點罪惡感。那是正當的行為,我只是代替國家制裁他,有什麼好覺得羞愧的?這其中的道理,我後面會說明。

我之所以甘願接受司法的審判,不是為了段內,而是為了田代江理子。因為我的行為,害她遭遇車禍的意外,喪失寶貴的性命,不僅如此,我還讓她成為別人眼中的殺人犯。對江理子的歉疚,促使我決定坦承自己的罪行。

被警方帶走的我,接受了怎樣的調查呢?面對偵訊,我知無不言。不過,提到殺害段內的動機,以及如何從米樂手裏取得掛鎖的鑰匙時,我的供述便全是假的。不過儘管那全是假的,也不完全是胡說八道,多少有幾分道理在裏面。因此,反而讓警部補覺得困惑。

「我總覺得你的解釋有幾個地方怪怪的,你可不可以說實話?」

「這就是實話。都這個時候了,我沒有隱瞞的必要。」

由於我堅持不肯更改供詞,他也只好半放棄地說:「那好,我就照你說的寫了。」我的自白筆錄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完成的,現在應該已經送到檢察官手中了吧。

此刻,我就記憶所及,試着記下我與秋宮警部補之間的問答。

——你利用義足成功地將纏住腳的鏈條取下,是在什麼時候?

「去到米樂家的第一個晚上,應該是深夜一、兩點的時候吧。」

——第二天你是怎麼度過的?

「第二天是星期五,我一整天都在模擬殺害段內的計劃。那天晚上,我等米樂睡着后偷溜出房間,在深夜兩點過後回到自己住的大樓。」

——你不擔心米樂發現嗎?

「不擔心。因為她吃完飯後幾乎都窩在房間盯着第四台播放的電影。不說別的,就算被她發現了,我直接回自己的家就好了,根本不需要害怕。」

——你回家的理由是什麼?

「我必須回家拿葯過來,像哥羅芳[注1]、安眠藥、亞砒酸[注2]等。我哥哥在長野縣的佐久市經營醫院,這些葯是我從他藥局裏偷出來的。打從我決意殺害段內后,就曾返回老家兩次,把需要的葯弄到手。關於藥效和用法,我也有基本的常識。」

[注1:哥羅芳,Chloroform,學名三氯甲烷,是一種麻藥。]

[注2:亞砒酸,砒霜的主要成分,含有劇毒。]

——可是你在殺害段內的時候並沒有使用這些藥物,為什麼?

「因為我覺得讓對方喝下毒藥有困難。有些葯不會馬上發作,中毒者可能會嘔吐、腹瀉或呼吸不順,搞不好到最後還有時間叫救護車。我心想還是一舉把對方擊昏,再勒死他比較實在,才選了這個方法。那些葯我已經全部處理掉了。」

——你是用什麼兇器敲昏段內的?

「我在白河家的廚房找到一根約四十公分長的研磨棒。那也是我在做案的前一晚,確定米樂睡着後到樓下去找,好不容易才找到的,長寬粗細都剛剛好。我到柏木千代的房間偷取她的內褲,是為了讓人誤以為兇手是女性,這是一開始就計劃好的。至於女人抽的涼煙,則是我從住處返回的途中,在自動販賣機買的,唇印則是我拿千代放在梳妝台的口紅塗上去的。我把這些東西放進在廚房找到的百貨公司購物袋裏,提着袋子去找段內。」

——你往返自己家裏、案發現場都是搭計程車嗎?

「不,我都是開米樂的車。她習慣把鑰匙留在車上,這是我到她家第一天就知道的事。由於房間門窗緊閉,因此不用擔心發動引擎的聲音會被聽到。」

——你沒想到段內有可能不在家嗎?

「星期天去他家拜訪是事前就約好的。我從住處回來的途中,特地打電話到他上班的牛郎俱樂部確認此事,他非常高興,說要恭候我的大駕。我聽說牛郎俱樂部的營業時間從十點開始,到凌晨才打烊,我也是算準了時間才打過去的。」

——請你描述一下案發前後的經過。

「米樂吃完晚飯回到自己的房間,大概是在八點左右。我一直等到那時才走向衣櫃,換上白河先生的西裝。我挑的是藍色波拉呢的夏裝。衣櫃里不但有白河先生生前穿的衣褲,連圍巾、手帕等都原封不動地擺着。由於長褲的部分有點短,我只好放棄。我從廚房找來的研磨棒及裁成適當長度的尼龍繩已經放進購物袋裏,預先藏在床底下,就這樣,我拎着袋子走出房門。」

——那個時候,米樂在做什麼?

「我聽到她房間傳出搖滾樂的聲音。她說過,每晚十一點過後都會固定收看第四台的電影,所以,一直到隔天早晨都不用擔心她會走出房間。」

——你不是說事發當晚,米樂在九點時曾送咖啡給你嗎?那是騙人的嘍?

「很抱歉,為了讓你們相信米樂的不在場證明,我撒了謊。米樂從未在晚餐過後進入我的房間。」

——請你說明到達段內住處的時間,以及殺害他的經過。

「我到達Heights麻布的時間,大概是九點左右吧。他很高興地把我請入房內,有一會兒,我們談論小說的事。接着他問我要不要喝一杯酒,我回答比起酒,我還比較喜歡喝咖啡。因為我注意到他背後的餐櫃里擺着咖啡杯。他很殷勤地立刻蹲到餐櫃前,背對着我,毫無防備。我心想就是現在!我不出聲地欺近他,高高舉起研磨棒,死命往他後腦勺敲去。

我想他曾『啊』地痛叫一聲,抱着頭伏倒在地。我拿起尼龍繩繞住他的脖子,抓住兩邊的繩頭用力一扯;確定他斷氣后,我將繩子和研磨棒放進袋子,拖着他進入卧室,剝光他的衣服,讓他全身赤裸。然後我把柏木千代的內褲捲成一團,塞進夏季的涼被裏,再把段內的屍體抬到床上。我按照預先想好的步驟,做好全部的偽裝。

出門前我放了兩條白河先生的手帕在西裝口袋裏,我用它們把卧室門把上的指紋擦掉,將它們平鋪在桌上后,點了一根香煙,我打算把煙灰、煙蒂都用手帕包起來帶回去。

我大概抽了兩根吧。那滋味真是棒透了,叫人通體舒暢。就在此時,我聽到有人敲門的聲音。」

——是田代江理子吧?

「當時我完全不知情。我立刻打開入口附近的某扇門,藏身其中,才發現自己跑進廁所。同一時間,我聽到女子的聲音:『段內先生,你在家嗎?我是銀座的美紀代媽媽桑派來的。』」

——如果情況允許的話,你會不會連那個女的一起殺掉?

「我根本沒空去想那些。那女子好像進到屋裏來了,接着我聽到『呀』的一聲尖叫,女子奪門而出,接着『砰』的一聲,門關上了。我嚇得滿頭大汗,才拿出手帕把汗擦掉。我想就是在那時,那張揉成一團的送貨簽收單從白河先生的衣服口袋裏掉了出來。這真是千慮一失哪。就在那一刻,我天衣無縫的犯罪計劃粉碎了。」

——田代江理子帶了手錶過去,打開包裝紙的人是你吧?

「是的,我很小心地把包裝紙打開。我之所以會在包裝紙上蓋段內的指紋,就是為了讓人誤以為送手錶來的女人就是兇手。我將大門門把上的指紋擦掉,按下上鎖的按鈕后,回到走廊。下樓時,我搭的是電梯。就在電梯門要關上的那一刻,我瞥見女子跑上樓梯的身影,也許那就是江理子小姐。」

——關於殺害段內的動機,你總是一味閃躲,不肯說真話。我再問你一次,你殺害段內的真正動機是什麼?

「為了伸張社會的正義。」

——這麼抽象,我無法理解。你所謂的社會正義是什麼?

「段內敬士過去蹂躪了無數少女,使得她們以及她們的家人生不如死。我會知道這件事,是在看了他的《屍體和口紅》之後。強暴少女,有時還殺傷她們,在她們身體的某個部位塗抹口紅取樂,這種情節不是憑空想像出來的,而是根據他過去的經驗,直接記錄下來的。」

——為什麼你能這麼肯定呢?所謂的小說不是作家虛構的創作嗎?

「他寫的小說都是真的。我去牛郎俱樂部『女之城』時跟他確認過這點。他說:『那種題材我多的是,我只要寫自己的故事就行了。』他還很驕傲地跟我講述那段進出感化院的歷史。當時,我就下定決心了。這傢伙根本沒有資格活在這世上。我殺段內是為了伸張社會正義,是正當的行為。」

4

秋宮警部補無法理解這樣的供詞也是理所當然的。所謂的社會正義,是絕不允許殺人的。不過,我始終堅持自己的主張,他也只好將這樣的自白筆錄送到檢察廳。

關於我是怎麼從米樂手中拿到鑰匙,把綁住我的掛鎖打開的這一點,不管警方再怎麼逼問,我還是堅不吐實,只回答說:「我從米樂那裏騙來的。」

不過,警部補好像認為,米樂既然敢在警方面前把鑰匙衝進馬桶,她就絕不可能輕易把鑰匙給我。

「米樂知道你要去殺段內,所以把鑰匙給你嗎?」

「不是,我成功地騙過她。」

「你是怎麼騙她的?」

「方法有很多種,總之,她被我騙得死死的。我只能這樣回答你。」

關於鑰匙的事,我始終沒辦法說真話,因為我取得鑰匙的手段太過卑鄙,連我自己都羞於馭齒。

那天(星期天晚上),米樂來收過餐具之後,我按照原定計劃換上白河先生的西裝。衣櫃里有白河先生的圍巾,我拿圍巾纏在頭上、罩住臉,確定米樂進入自己的房間后,突如其來地打開她的房門。

房間里流泄著帶有搖滾曲風的音樂。米樂近乎半裸地仰躺在床上,翻看漫畫雜誌類的書刊。

發現有陌生人闖入的她,猛然從床上坐起。她似乎太害怕了,連喊都喊不出來。我拇指和食指相扣,比出個圓,往她面前一伸。她似乎了解那是「把錢拿出來」的意思,顫抖的手指往擱在梳妝台上的皮包指去。

我一邊點頭,一邊往床移動。冷不防地,我扣住米樂的肩膀將她撲倒,同一時間,我拿起浸過哥羅芳的手帕,蒙住她的口鼻。

這一切只發生在一瞬間,米樂沒有抵抗。幾次呼吸后,她的身體不再抽動。我知道這種昏睡狀態將會持續約三個小時。

掛鎖的鑰匙放在皮包里。我拿了鑰匙,回到水泥打造的房間,將緊扣住鏈子的掛鎖打開,再度回到米樂的房間。我把她皮夾里的一萬圓大鈔全拿出來,放到梳妝台抽屜的最裏面,然後把兩張一千塊和銅板灑在地上。皮夾里有提款卡,而且千代星期二就會回來,她的生活應不至於有問題吧?我心想。

米樂不可能報警說有小偷入侵,這一點我非常肯定。沒有什麼事比警察的介入更讓她害怕。

殺死段內后,我回到白河家,當時米樂還在睡覺。我看着她小嘴微張、輕輕打呼的睡臉,說了聲「對不起」,這才悄悄把門關上。至於廚房的後門,我讓它微開着,為的是製造有小偷闖入的假象。

那晚就算我人已經躺到了床上,也不可能睡着,激動的情緒讓我毫無睡意。

(利用義足的完美犯罪。應該沒問題吧?我可有留下任何破綻?這個時候,如果伊芙琳在我身邊的話……是啊,如果她也在的話……)

黑暗中,我瞪大眼睛,追想伊芙琳的形影。我想見她,想和她說話,想聽她的聲音。可是,我親愛的伊芙琳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……

5

伊芙琳·諾頓,我在美國的生活如果少了她,一切就乏善可陳了。和她共度的一年多時光,對我而言是名副其實的黃金歲月。與其說她是我的戀人,不如說她是我的全部。我們是生命共同體,少了對方,誰都活不下去。

說來諷刺,我認識她是因為被她的車子撞了,也因此而切除了左腳掌。也就是說,我失去了左腳,卻換得與她相遇的機會。

我進入UCLA(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),頭一個交到的朋友叫做比爾。比爾的哥哥是外交官,當時在日本的美國大使館工作。而比爾的父親是美國空軍的高級將領,曾在沖繩的空軍基地服役過兩年。比爾讀高中時曾經到日本遊學過,也就是說,他們一家全都是哈日族,是十足的日本通。比爾知道我是日本人,特別喜歡找我說話,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國,比爾成了我最信賴的好友。

比爾對日本的相撲很感興趣,聽說他還特地拜託在大使館工作的哥哥,幫他把NHK的相撲節目錄起來用空運寄給他。說起力士的名號,他比我還要清楚。

那是在我和他認識約半年後的事。我和比爾站在大學的校門口,熱烈地討論著相撲。當時,我們上完課正準備回家,所以應該是下午三點過後吧,我們談的是相撲技巧。

「相撲有所謂扑打的技巧,那跟拳擊的出拳是不是一樣?」比爾如此問道。

「拳擊出拳時,通常都是瞄準對手的臉,但相扑打的卻不是臉,而是對方的胸、肩部位,而且他們也不握拳,而是張開手用力推,讓對方後退。」

「我看他們好像左右手輪流大力前推,這中間有什麼規定嗎?」

「沒有規定,你要兩手同時推也可以。那叫做雙手推,個頭小的力士讓人這樣一推,就會被推出土表之外。」

「喔。比如說像這樣嗎?」

他面向我,半開玩笑地往我的肩膀一推,力道之大,讓我不由得踉蹌地跌坐在地。就在這時,我眼角瞄到三口紅色轎車衝上前來,之後的事我就不記得了。

等我恢復意識時,人已躺在床上。床邊站了一名年輕女孩以及護士。

「他好像醒過來了。」護士說道。

「我去叫爸爸。」年輕女孩說。

不久,身穿白衣的中年男子現身了。

「我是這家醫院的院長麥可,這個是我的女兒伊芙琳。這次,因為小女開車不小心,讓你受到這麼大的傷害,請你務必原諒小女。我已經就現代醫學的極限,為你做了最好的處置。今後撇開我為人父的責任不談,就算得賭上美國醫學的榮譽,我也會盡我所能地治療你,就當作是對你的補償吧。」

由於麻藥的關係,我的意識有點模糊,所以麥可醫生講的話,我沒有完全理解。我的身體出了什麼事?是誰用什麼方法把我送進醫院的?我也完全不知道。

我似乎是被伊芙琳的車輾過,因而失去意識。數日之後,我才知道是她和一旁的比爾合力把我搬上車,送到這家外科醫院。院長麥可先生是伊芙琳的父親,算是不幸中的大幸。因為護士告訴我,即使全加州的外科醫生排在一起,麥可醫生也算得上是數一數二的名醫。又是再數日之後,麥可醫生才親口告訴我,我的左腳自腳踝以下已被截斷。他一直等我心情比較平復了,才向我說明一切。

送到醫院的時候,我的左腳自腳踝以下因複雜性骨折,骨頭碎裂得非常嚴重,如果放任不管的話,可能整個下肢都會壞死,不得已只好採取截肢手術。

傷口結痂后,我數度更換臨時義足,最後終於裝上正式的義肢,開始接受步行訓練,不過那已經是好久以後的事了。

專業的復健師為我擬定復健課程,每日的練習都很辛苦。畢竟我是靠着後天植入的異物在走路,無法隨心所欲地行進。當我無法忍受嚴苛的訓練,身心都要瀕臨崩潰時,在一旁支持我的總是伊娃。

(這時我已改叫她的小名伊娃,而她也直接叫我的名字章二。)

住院的那段期間,她每天都到病房來探視我,做復健時也陪在我身邊。我打算請哥哥匯來住院費用,向醫院索取收費明細時,結果護士笑着對我說:「你的醫療費用就算得花上幾十萬美元,大小姐也都會幫你付的。」

因為伊娃父親的好意,我成了免費吃住的病人。是我自己不小心跌倒,撞到人家的車子,錯的人應該是我才對,可是出院那天伊娃卻對我說:

「讓你失去腳掌的人是我,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。我很樂意成為章二的腳,陪你到天涯海角。」

「伊娃,光做我的腳是不行的。如果可以,我希望你成為流竄在我體內的血液、我的心、我的全部。」

雖然我的表達很生澀,但她似乎知道我是認真的。

「我好高興,章二,能夠跟你融合在一起,真是太好了。這樣,我就是章二……」

「沒錯,而我就是伊娃了。」

我們兩個同時緊擁住對方。兩個軀體共有一個生命,我們真的有那樣的感覺。

出院后,我依然每個星期天到伊娃家裏。她家很大,有一間專辦舞會用的大廳。伊娃把我帶到那裏,說是要幫我做步行訓練,卻教我跳舞。一開始我跳得東倒西歪,連步伐都踩不穩,到後來我的舞步熟練到連伊娃都佩服我,而且正確又優雅得日本人中少見,這一切都要歸功於伊娃。

伊娃在大學主修英國文學史,將來的夢想是成為一名推理作家。而我從國中起,就把國內外的推理小說都讀遍了,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也十分契合。伊娃的筆記本里,滿滿記載着她所想到的巧妙詭計和故事情節。

「在英國,有像柯爾夫婦(G.D.H.&M.I.Cole)一樣的夫妻檔作家。章二和我如果也能合力寫一部推理小說試着發表,不知該有多好。我想那一定很快樂,說不定會讓我快樂得死而無怨……」

她的這番話成為悲慘的預言。一個月以後,她幫母親到荷里活附近的法馬茲超市買東西,在返回比佛利山莊的途中,前方急駛的卡車突然轉彎,她追撞上去,被後方的來車夾在中間,二十二歲的短暫生命就此殞落。她的死實在是太突然了。

想要成為推理作家;希望有一天能像柯爾夫婦一樣,和章二攜手創造優秀的作品——她曾勾畫的夢想讓大卡車給殘忍輾過,無情地粉碎了。

我心想不如歸去。美國的一景一物都會讓我想起伊娃,這對我來說是無盡的折磨。回國之際,我取得伊娃雙親的應允,將她的「推理筆記」一起帶走。

故鄉的兄長像慈父一樣,張開溫暖的雙手迎接我。

從那天開始,我坐在書桌前,對着稿紙開始撰寫生平的第一本小說。為了報答哥哥的恩情,也為了繼承伊娃的遺志,我決心成為一位作家。我的處女作《蒼白的密室》,其中的佈局和情節就是取自伊娃筆記中所記載的。我並不覺得可恥,因為我相信這樣才是完成她的心愿:「伊娃與章二」的共同創作。

冥冥中,好像有什麼在支持我,我不眠不休地工作了三個月,終於完成那部作品。寫完最後一章,在文章的結章節附註上「完」字的時候,我不由自主地熱淚盈眶。我在心中吶喊:伊娃,你看!我做到了!我寫出來了!我們兩人共同創作的小說……。

幸運的是,這部小說得到了K社舉辦的推理文學大獎的新人獎。我將作者的筆名取名為「江葉章二」,是因為這是伊娃和章二[注]的共同創作,我暗自希望今後還能和她繼續寫下去。於是,我總是在首頁上寫着「謹將此書獻給E」的文字……。

[註:在日本確有江葉這個姓,若以音讀的方式讀之,則念作「EVA(ぇば)」,與伊娃的英文諧音,故江葉章二即是伊娃和章二。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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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樂的囚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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