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對“資本主義”的認識(4)

我對“資本主義”的認識(4)

英國這時的高層機構,是英皇與議會(parliament)間牽強的平衡。封建制度間的安排,英皇平時以他自己土地的收入供應他政府的開銷,只有特殊情形才能召開議會請求津貼(subsidy),不能隨便抽稅。17世紀的衝突一開,雙方都用成例作借口,其實則目下的發展,早已超過成例之外。亨利第八別出心裁的宗教改革,使英皇成為英國教會的首長,已把他自己和他的繼承人吹成半個教皇。一到17世紀,民間的趨向則是信男信女做主的一種集會性質的教會。17世紀初期的使用司法權也發生爭執。因為普通法不能對付新社會的問題,一個補救的辦法,則是英皇的「特權法庭」(prerogativecourts)。這些法庭的取捨,各書所敘不同。但一般包括皇廷牧師的法庭、財政大臣的法庭、英皇巡行法庭、高級委員會(HighCommission)的法庭(管宗教事宜),和「星房」(StarChamber)法庭(管刑事)。這些法庭不用普通法,而以「公平法」(equity)為準繩。公平法本身非法律,只代表一種法律觀念,以天理良心做主,也受有羅馬法及教會法影響,在它裁判之下,案情處置以合情理(equitable)為原則,對於是否合法(legal)倒沒有提及(合法務必遵成例),足以打破普通法凡事推宕,堅持以前沒有做過的事統統不能做的習慣。這程序已開始於16世紀,只是一到17世紀,英皇已因稅收和宗教兩樁大事不孚人望,議會派更怕皇室用公平名義自作主張,去支持寡頭政治。所以內戰前夕,議會通過法案,將當中最犯眾怒的兩個特權法庭即高級委員會和星房撤銷。

從1642年到1689年近半個世紀,政治上紛至沓來的事迹不在本文敘述範圍之內。好在介紹這段時間的歷史資料格外豐富,教科書也寫得詳細。我們提及資本主義的形成,則要一躍面前,跳到這1689年頭上去。前面說過資本主義的技術條件在資金流通、產業聘用經理及技術公用的原則,一到某種場合,這三個條件都會造成一種不可逆轉的趨勢。在英國,我們認為1689年光榮革命(GloriousRevolution)的成功,表現著這關鍵的來臨。

威廉第三以女婿推翻岳父,但是他是荷蘭人,對英國內政無實際興趣,被邀才做成了一個「被選舉的君主」(electedking)。最重要的是,他到任五年,英倫銀行成立,英國承認公債是國家的一種制度,皇室不用對國計一身擔當。這樣免除了好多在憲法上的爭執。過去的事,像查理第一的提用商人存放在皇家鑄錢局的金銀、查理第二的停付銀匠借款和克倫威爾強逼東印度公司借款,都不再重演,間接地保障了私人財產的不可侵犯。在此事前一年,即1693年,「皇家礦產法案」(MinesRoyalAct)公佈。以前民間所有礦產,內中若發現金銀,利歸英皇。其實皇室用這種名義抑制一般民營礦場,又授權某某人可以例外。此法案通過後,皇室放棄了這權利,於是礦業大興。英國礦產開拓公司(MineAdventuresofEngland)的資本十二萬五千鎊,在極短的時間募足,在當日是前所未聞的大數目,這樣投資放在有廣泛性格的企業上去,也刺激了工商業全面的增長關於16、17世紀英國皇室阻礙工礦投資見B,CommercialCrisisandChangeinEngland,1600-1642:AStudyofAMercantileEconomy(Cambridge),p227;WilliamRees,IndustryBeforeIndustrialRevolution(Cardiff,1968),p386.關於英國礦產開拓公司見Rees,。諸事互相印證,我們就此領略到資本主義總以在民主制度和立憲君主制下,才容易展開。極權政治一般的趨向,會阻礙私人資本的成長。

1689年不流血的革命稱光榮革命,因為它實際上改造了英國的高層機構。茲后英皇只成為儀式上的君主,實際大權在議會手中。英國的政黨政治和內閣的組織也已具雛形,雖說他們當日的粗胚胎(prototype),不能與以後的情形相比,但我們已可以看出他們是成直線型的發展。因為政局穩定,宗教上的衝突就慢慢地被遺忘。

為什麼英國在17世紀末年有這樣的成就,而世紀中期,雖有克倫威爾的領導,仍不能有這樣的成就?我們以中國歷史上的經驗作參考,當高層機構如此突破環境而成熟的時候,其下層機構也必有顯著的改進,不然立法不能聯繫。因此想像英國一到17世紀之末,土地制度必和世紀初年的情形有很大的差別。統計上的數字,尚付之闕如,事實上如何完成,我們也無從知曉,可能永遠無法明了。只是1692年所徵收的土地稅,用統一的稅率加諸全國,不再用承包收稅人(tax-farmer),全部收入解入國庫者逾二百萬鎊,超過以前皇室一年收入的總和Bromley,ed.,CambridgeModernHistory,,(Cambridge,1970),pp285-286;MauriceAshley,EnglandintheSeventeenthCentury(Cambridge,1977),p175.。這斷然不可能在五十年前,土地主權紊亂,全國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的情形中完成。

我們知道,在內戰前夕,很多有企劃心的地主,就已經在購買土地的時候去瘦存肥,將一部放棄,一部收納歸併,使地產的使用管理合理化。內戰期間,兩方的軍事組織,又都是由地主領導佃農及小自耕農,則前述趨勢只會繼續擴展,不會收縮倒退。我們又知道17世紀中期,自由產業人已不付賃金,自成業主,有如今日情形。租賃產業之代替抄本產業,也是一般時向Thirsk,pp648-668;Stone,p73。那麼我們可以跟着唐尼教授(即前提及的RHTawney)所說,英國內戰,實為一個「大熔爐」(meltingpot)。他說:「地歸業主,以打仗的方式執行,要比法庭告狀便宜得多了」Tawney,「TheRiseoftheGentry,1558-1640,」EconomicHistoryReview,11(1941),pp1-38,也不只是詼諧輕鬆的道白,而確是言之有物。事實上這土地的領有集中和使用的規律化,以新興的地主為領導,排斥異己,並且淘汰一批不能跟着時勢進化的地主,更要將最大的壓力,加諸一般抄本產業所有人。這些穡夫的子孫,少數的運氣好,成為自由產業所有人,其他或被逼為佃農,或擠出於農業之外,成為城市內之廉價勞工,事實俱在。只是這是一個長時期的運動,與戰前戰後的發展聯繫,所以一到18世紀,仍有不少的抄本產業所有人GWSouthgate,EnglishEconomicHistory(London,1970),參考G,TheGentry:TheRiseandFallofaRulingClass(London,1976),p173.。在這些情形下,我們提及1689年英國的低層機構必有顯著的改革,而不用絕對字樣,這是一種相對的看法。這也不是研究英國土地制度或英國內戰的一種論斷,而是對英國資本主義形成的一種解釋。這些專題對於「大熔爐」有不同角度的看法,因為立場的不同,其論斷必定也有程度上的差異。

有了這樣的解釋,我們才能對以下所說法律之演進,看得明白。英國的議會派雖說想支持普通法庭的至高無上,實際上這法律與時代相去過遠。公平法被皇廷牧師法庭(CourtofChancery)引用,事實上無從阻止,1660年查理第二的復辟之後尤甚。此時被引入的案件,牽涉到若典當間死亡,當時借方的權利、子女財產權的保障、破產、合同、股份和船舶所有的支配,以及欺詐內涉及「過分的施用誘導力」(undueinfluence)的原則Plucknett,pp690-691。而且引用的情節積少成多。當初公平法不顧成例,現在它自己也創成例,於是公平法與普通法對流。1689年賀爾特(SirJohnHolt)為首席法官(他任職於King』sBench,此法庭與CourtofCommonPleas同為普通法庭),他即決定今後有關商人的案件,照商業習慣裁判同上,p246.。假使社會上沒有相似的變化,他的更革,縱不引起普遍的反對,也難行得通。

光榮革命的前後,政治制度的改革,不以立法和行政做主宰,而以司法為主。克拉克爵士綜合前後情形,有下面一段觀察:司法衙門和法庭不斷地工作,除了幾個月之外,用法庭的裁判去樹立法規的情形總是在進度之中。[相反的]改革法律的呼聲雖高,但是危機一發生,縱在最革命的關頭,有關土地[的買賣佔領押當]與商業合同各事,卻連一樁立法,也沒有做出來Clark,TheWealthofEnglandfrom1496to1760(London,1946),p114.。立法和行政總還不免「通令」的格式,有立即強迫下面照上級意志做事的情調。而資本主義牽涉私人財產權,務必在真人實事之間,判別得明白,所以司法權成為有效的工具,它有試驗性質,也能積少成多地以成例創造制度。克拉克的解釋尤其使我們不會忘記這高層機構與底層機構間的聯繫。

我們再看英倫銀行的組織,更相信布羅代爾教授所說資本主義的成功,在它能與國家互相印證的真諦。1694年銀行的股東,以英皇和皇后領頭,其中有一千二百六十七人,「無例外的」都是倫敦商人,他們宗教的剖面,則是「徹底的新教徒」。所湊集的資本,不是現金,而是由於他們供應政府的軍需,所得財政部的收據(tally)和存在銀匠店裏的金銀,由銀匠所發的收據。他們把這些資本,共一百二十萬鎊,貸與政府,年利八分,政府即以關稅和酒稅作擔保,只要年利照付,本金可以永遠繼續地借下去。而且有了這樣的保障,英倫銀行雖為私人資本,卻可以發行鈔票,也達一百二十萬鎊之數。銀行既可以用放款的方式使鈔票流通於市面,也就是一舉兩得,在貸與政府及放款於民間,兩頭生息,這也是信用膨脹(creditinflation)的開始在這題目最有用的參考,乃是JohnGiuseppi,TheBankofEngland:AHistoryofItsFoundationin1694,reprint(Chicago,1966).。

1694年9月,銀行剛成立不久,政府要它匯款二十萬鎊到弗蘭德斯去接濟與法國作戰的英軍。這並不是開一張匯票,讓約翰·丘吉爾(JohnChurchill,DukeofMarlborough,是第二次大戰時首相丘吉爾的祖先)在比利時兌現。當時尚五分行,國際的信用也尚未開始組織。事實上的辦法,是銀行的董事會全部到丘吉爾軍中去,籌款的職員也派往西、葡、荷、瑞士和意大利各處,包括威尼斯和阿姆斯特丹。歐洲商人一聽說倫敦商人都站在英軍後面,也把他們能夠控制的資金,放貸於組織戰事的丘吉爾。所以英國的打敗法國,是有北歐、南歐的財政支持。這中間一段的活動,也使國際信用的組織具體化,而英國又採取了主動地位。

信用膨脹也同樣在繼續之中,一方面因為在大陸上的戰爭,英國的支出從1702年的每年五百萬鎊,增至1714年的每年八百萬鎊。英國的國債在同時期中由一千三百萬鎊增加到三千六百萬鎊。英倫銀行的資本也同樣地在擴充Giuseppi,p35;PGMDicksonTheFinancialRevolutionofEngland:AStudyoftheDevelopmentofPublicCredit,1688-1756(London,1967),pp42-46;CambridgeModernHistory,VolVI,p285.。

我們也可以想像得到,因為英國土地所有權已大致固定,農場組織也比較堅固,又因為公平法和普通法合併,商業性的法律可以使用於農業社會裏面去,就引起農業的資金與工商業的資金對流,濱海與內地融結為一,生產與銷售的距離縮短。17世紀末年的一個徵象,乃是「土地銀行」(landbanks)紛紛組成。他們希望一方面仍能原封不動地保持自己手中的田土,一方面即以這所有權作信用的根本,獲得現金。只是組織不良,求功過切,又紛紛失敗。還要再等幾十年,這些錯誤才被更正。18世紀中期以後,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地方銀行、鄉村銀行才如雨後春筍一樣地顯露頭角,在倫敦也有很多私人組織的小銀行出現。於是信用貨幣不僅膨脹,而且有了一個全國性的組織。

李約瑟博士和我的「檢查單」提到僱用經理和服務性質的事業,還提到立法防止欺詐、懲辦假冒、懲辦監守自盜(embezzlement)的程序、保險公司的形成、現代有限公司的組織、郵政的設立、付費公路(turnpike)的修築、報紙刊物的出現。凡此都要延伸到18世紀以後,才逐漸完成。但是在光榮革命前後,都已初步創立。所以我們認為資本主義是一種組織和一種運動,這在英國,1689年是一個具體的關鍵。沒有這時間上彙集的話,則零星資本主義的因素和抽象資本主義的觀念,都不能構成一個言之有物,在歷史書上站得住腳的資本主義。

英國之能進入資本主義,是世界史上一件大事。一個人口六百萬,面積不到六萬平方英里的國家,今日實為小國,但是在17世紀,還是歐洲大國。這樣一個有農業基礎並且法制傳統堅強的國家,竟能使全國的管制數字化,首尾相應,有如一個自由城市,實在是歷史上前所未有。過去英國的軍事力量,沒有法國和西班牙堅強,航海探險也在西、葡各國之後,商業組織,也讓意大利和荷蘭佔先。至此,它以最緊湊的組織作本錢,竟在效能上超過上述諸國,因之稱雄於世界達幾個世紀。

馬克思雖沒有直接引用資本主義這一名詞,他的寫作中,到底已經指出了一個資本主義的體制。揆諸事實,他的敘述,和英國資本主義形成的歷史最為接近。《共產黨宣言》所勾畫的階級鬥爭,在英國歷史里,也並不是沒有根據。只是三兩句文字的勾畫,不足以概括幾個世紀變化的曲折。

1978年我離開英國的時候,李約瑟博士和我的一片好奇心,總算獲得局部的滿足。前面已經說過,我們涉入這問題的動機,是要解釋何以現代的科技產生於西方,而不產生於中國。多年摸索之後,才知道這問題不能局部解答,要解答也應由兩方社會的組織與運動間找尋線索。有了上面這一段經驗,我們更深信和歐洲中世紀的社會比較,以至與中國傳統的官僚主義我的一篇論文,對中國官僚主義,有初步的解釋,見《明〈太宗實錄〉中的年終統計:李老博士所稱中國官僚主義的一個例證》,載ExplorationsintheHistoryofScienceandTechnologyinChina(Shanghai,1982),英譯載MingStudies,16(Spring,1983)。現收入本書。社會比較,資本主義社會是一種現代化的社會,它能夠將整個社會以數目字管理。因之社會裏的成員,變成了很多能互相更換(interchangeable)的零件;更因之社會上的分工合作可以繁複。法律既以私人財產權之不可侵犯作宗旨,也能同樣以數目字上加減乘除的方式,將權利與義務,分割歸併,來支持這樣的分工合作。這在推進科技的發展中,產生了一個無可比擬的優勢條件。

但是這未定的結論,純粹系相對於歐洲中世紀及中國傳統社會而言,並以14世紀到17世紀(大致與中國明朝同時)的一段時間為限度。當然,這不是我們對現今政治的見解。李約瑟博士對當今政治的見解,已有他在各處發表的文字和演講闡明。此公有他無可仿效的獨立作風,也用不着我代為畫蛇添足。

並且我寫這篇論文的動機,乃是不久之前,我在紐約發表了一篇文章,提及中國近一百多年來對外界的挑戰,不是一錯再錯,而且其反應是和世界長期歷史上的合理性相符的;這篇文章曾引起有些年輕學者的質疑。這篇文字最後一段,即提到歐洲資本主義的形成,所以應由我個人負責,將我現下對這問題的看法提出,作這篇論文的結論。

我們在20世紀末年,提到資本主義,有幾點值得提醒所有學人注意的地方。我們從技術角度(不以意識形態作出發點)看來,資本主義不外一種國家的組織,通過社會經濟諸因素;有如亞當·斯密所說,施用「商業的系統」(systemofcommerce)「去增進國民的財富」。在這大前提之下,就不期而然地包含了一個個人「有識見的私利觀」(enlightenedself-interest),倘非如此,其下層機構就組織不起來。所以私人財產應有保障,以及私人財產在公眾生活中發生龐大的影響,都成為必然的趨勢。

這種組織由地中海傳播於北歐,穿透過英國,表現著從小國到大國,從水中的國家到濱海的國家,從沒有農業基礎的國家到農業生活方式組織相當嚴密的國家,成為世界一般趨勢。以農業組織作國家基幹,注重凡事維持舊有的均衡;以商業組織作國家基幹,則注重加速交換(exchange)。時代愈進化,後者愈能掌握科技,而前者的弱點更為暴露,其國民對其政府之無能益抱不滿。我敢說從1789年法國大革命之展開至1917年俄國之二月革命,都仍由這基本的原因發動。

從威尼斯到荷蘭民國到英國,我們也可以看出一個國家放棄中世紀的立場去組織資本主義的體制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每個國家都要透過它歷史與地理的特點,暗中摸索一段時期,而後不期而然地找到它的方案(如荷蘭採取聯邦制度,英國利用司法)。在這裏,我們也可以用英文的constitution一字解釋。constitution一方面是憲法;一方面是一個有機體的功能組織和結構。寫一紙憲法,是相當容易的事;改變一個國家的功能組織和結構,有時等於令一隻走獸蛻化為飛禽。在農業國家尤難,這因莊稼之事,關係人民的生存,稍一不慎,可以引起普遍的飢荒。通常我們看不到這樣的困難,則因美國歷史及日本歷史有些特殊的地方,令人發生錯覺的緣故。

美國之殖民地時代,土地佔有牽涉極少的封建因素,一般土地都可自由買賣。普通法和公平法的結合,也大致已在英國完成。美洲殖民地里,只有極少數地區有兩種法庭同時存在。所以自始至終,農業的組織就能和工商業合流。又能將這一組織,在一個空曠的地區,跟着科技的發展而推展到兩洋的沿岸,但卻也仍有「謝斯叛變」(Shays』Rebellion)、「威士吉叛變」(WhiskeyRebellion)、各州不承認聯邦通過的法案(Nullification)及四年內戰。又因組織銀行、發行貨幣、管制工會,取締托拉斯和協定各州間的商業(interstatecommerce),發生無數糾紛。總之,這好多糾紛是在美國的成長的長時間內發生,所以一般人並未想像到各事業叢蝟在一處,又有一個舊社會在後面作祟,又沒有空間作轉圜的困難。

日本是一個海洋性的國家,在德川幕府末期,已經有了諸藩(封建諸侯)的「藏元」(財政經理)、「諸仲間」(各種商業集團)、「問屋」(批發商)和「回船」(定期航線,並帶有保險業務)等等的組織。政府缺乏中央集權的傳統,商業組織和商業資本卻早已在繼續成長之中。明治維新,表面上好像是突過時代的改革,實際則是以一個新的高層機構擺在一個已經規模粗具的低層機構上。我們不審察這特殊的情形,則以為日本能如此,其他國家都應如此。

然而特殊與否、困難與否,這種改革,成為世界趨勢,已無可避免。資本主義有很多令人不滿的地方。也不待馬克思說明。亞當·斯密著《原富》時就指出英國商人的私利觀,缺乏有識見的度量,在對付殖民地時,有很多不公平及短視的事。就像對現代經濟學作過實質貢獻的凱因斯男爵(JohnMaynardKeynes)和前述的羅賓生教授,也對現代資本主義會有過極苛刻的批評。在這些地方,我們應該想到孫文所說,對現代經濟組織採取「病理家」的地位一定和一個「生理家」的地位迥然不同。現代的社會主義,也就是糾正錯誤,給改革過遲的國家一種自衛的手段。但是在以商業的組織使全國能在數目字上管理,承認個人的私人財產權,提倡資金流通,人才活用,技術因素共同使用,基本上仍與資本主義相同,只有程度上的區別。英國在第二次大戰之後,有時候資本主義的重點強,有時則社會主義的重點強,也用不着作體制上的更變。美國為當今資本主義發展最高的國家,其政治措施,有時仍帶有社會主義的色彩。這中間的奧妙,則是資本主義在三百年前組成時,和歐洲當時的習慣信仰大相徑庭,所以要在學理上造成一個絕對的地位,才能無懈可擊。今日之世界則無此需要。況且那絕對的立場,技術上也不容易維持,即有如人類之性善或性惡、定命論的真實性格,屬於宗教上的問題。又有如洛克的「勞力價值論」在17世紀形成。當日生產方式簡單,要說某人能將自己勞力混合於自然的資源之內,即將這一部資源,當做他的私產,還講得通。而今日最有商用價值的廣告事業,以無線電的電波在空間廣播,則就要使前謂勞力價值論作硬性的解釋,發生困難了。

所以我認為針對今日中國的改革作辯論,一定要澄清這是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的體制,只有宣傳上的效用,沒有學理上的意義。一個尚待開發的國家,連最基本的現代組織都未完成,就奢言實行共產主義,甚至完全否定個人私利觀,那才是顛倒歷史。我們也看到對這後項運動作學理解說的著作,總不免包含着錯用名詞、不顧世界歷史發展程序諸種辦法,結果是與時代不合節,只能再度造成中國傳統里「金字塔倒砌」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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