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之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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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.B.懷特著

孫仲旭譯

勞動節前夕,我們翻揀了桌子上的垃圾,把所有東西全扔掉了,只留下一樣,我們覺得離不了它——這是盧修斯·畢比的一篇專欄文章,配了張迪克·曼尼的照片。夏天臭烘烘的這幾個星期里,我們一直留着這份剪報,因為《先驅論壇報》上發表曼尼的照片,為新聞業留下了一個新高度,套句現成的話,在我們的有生之年,都無望再次達到。在這張照片所配圖的文字中,畢比先生講述了他在某個炎熱的周末,怎樣明智地待在市裏以及這種經歷何其愉快。根本沒人打電話來,他寫道。甚至迪克·曼尼也沒打電話,他又寫道。《論壇報》亦步亦趨,盡職盡責地找來一張曼尼先生的照片並刊登了——此人惟一的即時新聞價值,在於他沒有在一個炎熱的周末打電話給盧修斯·畢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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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個這一周,我們都在想着布達佩斯的那位有耐心的攝影師,他的光輝事迹最近在《美國》雜誌上有報道。好像這位不同凡響之人在多瑙河的一座橋畔坐了三天,鏡頭已調好焦,快門也調好,就等哪個不開心的人跳下河。如《美國》雜誌所言,他最後「得到回報」,拍到「上面的」一張快照。這樣花掉生命里的三天好像不尋常,但是回報也不尋常。跟很多新聞圖片一樣,自殺快照完全沒有內在的影像價值(半空中的一個斑點是人的身體,也同樣可能是個裁縫的模特衣架,或者一袋鋸末);其價值,就攝影意義上來說,在於如照片說明所堅稱的,其真實性顯而易見,換而言之,這是精湛技術的勝利。

偷掛昨晚剛洗的拍相機對一切私隱都形成挑戰,在餐館和劇院裏,閃光燈在毫無防備的人面前劈啪作響,身強體健的海員帶了器材,準備拍攝自己的船舶沉沒,《生活》雜誌刊登了一個正在脫褲子的胖子,這些讓攝影作為一種新聞形式,處於上升勢頭。如今,萊卡相機放在持穩的手裏,有可能像左輪手,現在應該把槍一樣,能致人於死地,而且不受薩利文法2的限制。這樣拍到的照片滿足了大眾的某種心理,然而有時候,在攝影者的藝術中有一種與其說是報道性,倒不如說是捕獵性的特點。我們雖然這樣說,但是也知道即使是一個站在橋上的沮喪之人,在被拍攝時也未必不願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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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之中,攝影是最不自然的一種。新聞圖片雜誌一直推重攝影一事,甚至報紙也是。出版者和讀者喜歡一起聊聊行內話。編輯一再讓我們看「最佳攝影」或者「本周最佳新聞圖片」,自信他的主顧在跟蹤快門的每次喀嚓。就連穩重的《時報》不久前也發表了約翰·J.劉易斯1的幾幅照片,並提到這些照片「未經再處理」。(竟然可以再處理約翰·J.劉易斯的照片!)《生活》雜誌描寫了瑪格麗特·布克—懷特往飛機外面探身很遠,來拍攝「第25頁上那些令人驚嘆的照片」。在寫作這一行,根本不存在這種同聲同氣之事。我們感覺很落伍,也許我們沒有大肆渲染我們的寫作技巧,乃是犯了個錯誤。在我們隨隨便便就漂亮地用了一個獨立奪格結構,或者在交稿前最後三分鐘去掉一個懸分詞時,也許我們的編輯應該提示讀者注意此事。一個作者所做的很多事是讀者不曾意識到的,而且作者從未因此得到肯定。本段落在半暗的房間里曝光了十八分鐘,作者打字時往前探身很遠,想着要使出渾身解數寫好。

當然,也有可能攝影藝術與寫作藝術是對立的。一個耍筆桿者的希望和目標,是能夠向他的讀者傳達一個想法或者印象,而不需要讀者意識到他克服了一系列危險或者棘手的句法難關。在攝影中,似乎目標便是去不容懷疑地證實攝影師在其創作的偉大時刻,要麼在椽子上倒掛金鈎,要麼擠在地板之下,把鏡頭對準了地板上的一個節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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