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六十)

(六十)

我把小月葬在了母親身邊,我跪在那裏,對她們說了一萬句對不起。

然後,我足不出戶,在家鄉破舊的小屋裏呆了一個月,躺在小時候和鄒月一起睡覺的大木床上,回憶起童年的片段,心如刀絞。

林啟正來了無數次,經常整夜守在樓下,希望與我相見。我沒有見他,我在電話里對他說:「求求你,別讓我看見你,我真的承受不了。」後來,我連他的電話也不再接了。

一個月以後的某個早晨,我剛起床,正在刷牙,大姨帶進來一個人,喚我,我轉身,竟是左輝。手中的牙刷口杯,統統掉到地上,我含着滿口泡沫對左輝說:「鄒月她不聽話,她死了。」

左輝走過來,撿起口杯和牙刷,放在水龍頭下沖沖,接好水,重又遞給我,說:「我知道了,把牙刷了,把臉洗了,跟我回去吧。」

我真的跟他回了城。我沒有問他怎麼出來的,為什麼能出來。是林啟正的人情又能怎樣?我和他之間,鄒月幫我們畫了句號。

我開始重新上班,走進辦公室的那一刻,每一個人都上來向我表示慰問,但他們看我的眼神,是那麼意味深長。好在我已經不在意,比起生死,淪為笑柄又如何?

我將那部手機、那根項鏈,那張信用卡,和那幅莫明其妙的菩薩畫放在一個盒子中,密密地封好,請高展旗還給了林啟正。

高展旗回來后,坐在我桌前,嘆著氣說:「唉,多好的一對,說散就散了。」

我低頭工作,沒有搭理他。

他繼續說:「你沒看見林啟正打開那個盒子后的表情,鄒雨,你算是幫我出了一口鳥氣,總算讓我看到他被打敗的樣子!」

我心痛難當,只能繼續低着頭,假裝無動於衷。

高展旗竟不放過我,伸頭過來觀察我的表情:「嗨,如果還需要我借個肩膀,趁我還在,早點說。」

我抬頭,瞪眼吼他:「行了!滾遠點,小心挨揍!」

他連滾帶爬地跑了出去,出了門還不忘回頭加一句:「野蠻女友,我喜歡!」我知道他想逗我開心,雖然徒勞無功。

我走到窗前看風景,一個月不在,那座人行天橋終於竣工了。很奇怪,我的眼裏居然乾燥無比,原來,在最大的悲傷里,眼淚都嫌奢侈。

幾天以後,我們突然接到致林公司的一份公函,要與我們解除法律顧問的合同關係,沒有理由,他們並不打算收回已付出的顧問費。

再過了兩天,陸陸續續又有幾家顧問單位提出了相同的解約要求,還有幾個正在接觸的大官司的當事人,也不明原因地斷了聯繫。

鄭主任和高展旗焦慮地四處周旋,想挽回頹勢,但他們沒有向我提任何要求,雖然,我們都知道,是誰在這麼做。

直到有一天,我做顧問的那家銀行,也要求與我們提前解除合同,我問他們:「為什麼?」

「不知道,上面的旨意。」

「哪個上面?」

「具體我們也不清楚,總之,很遺憾不能繼續合作。」

林啟正如此仗勢欺人,忽然我就爆發了,我直接打了個的,去了致林公司。當然,我並沒有如履平地,保安已經認不出我,經過層層檢查,層層登記,層層通報,當我走到他辦公室門前時,他打開門,站在門邊等候着我。

再見,恍如隔世,他瘦了,憔悴了,一手插在口袋裏,一手扶著門,深深地望着我。

我的心,幾乎要衝破胸膛,直接飛到他的懷中,但我,只是站在離他兩步遠,不敢靠近半分。

「進來再說。」他開腔,聲音嘶啞。

我走進去,他關上門,我在前,他在後,我沒有回身,他也沒有挪步,許久的沉默后,他低聲問:「最近好不好?」

我微微點頭。

「那些解約都是暫時的,過幾天你們可以恢複合作,包括和我們公司。」

果然是他一手所為,為了逼我出頭。「那好吧,先告辭了。」我轉身想走,他側身一動,正擋在我面前,那久違的令我心醉的香氣再次出現,我一時慌亂,被逼退半步。

「真的沒有可能了嗎?鄒雨,要多久你才能忘了那些事?五年,十年,二十年?你說多久,我就等你多久。」他的聲音,虔誠,傷感。

「永久!」我低低地吐出兩個字,彷彿帶着血。

「她是她,我們是我們,為什麼要為了她犧牲我們的感情?」他的語調提高了。

「她不是別人,她是我妹妹,因為我們,她才會死。」

「你錯了,不關你的事,因為我,她才會死,只要有一天我讓她絕望,她就會選擇這條路。可是,這是她自己選的,不是我逼她的,也不是你逼她的。為什麼要讓我們負責任?」這話一定在他心裏藏了很久,說起來格外流利。

我迫不得已,抬眼看他。他的臉只離我僅半尺之遙,我可以清楚地看見他眼中我的身影。我只要稍稍一動,就可以撲入他的懷中,將所有痛苦置之腦後。但我深知,我不能。

「是我們的錯!我們總以為有愛就夠了,我們總想着一切都會隨之改變,我們總騙自己,只要夠堅持,就可以永遠在一起!因為這個理由,我們忽視了我們身邊的人,我們欺騙他們,隱瞞他們,可是,忽視得越久,隱瞞得越久,傷害得也就越深。鄒月不能忍受的,不是你不愛他,而是你愛上了我,而我卻理直氣壯的欺瞞了她。」這番話我也想了很久,說起來同樣流利。

「她已經死了,可我們還要活下去。」他急急地搶白。

「如果我們不停止,也許還會有人跳下去。」

「我會處理好一切,我不會讓悲劇發生。」

我黯然地搖頭:「沒有可能了,沒有可能了,鄒月跳下去之前說,『我從你身邊跳到他面前去,這樣,你們就永遠都不能在一起了。』她說得沒錯,沒有可能了。」我不想再討論,側身過去開門。

他擋住我的手,想將我攬入懷中。我激靈一下,下意識地彈開很遠。對着他,我哀哀地說:「別碰我,真的別碰我,啟正,天知道我有多愛你,可是,我真的不能和你在一起了,我真的做不到,對不起!對不起!是我害了你,是我害了鄒月,如果當初我不選擇開始,現在每個人都過得很好!對不起……」

林啟正的手頹然地放下,他的眼中,湧出了淚水。第一次,我看見了他的淚水。

他絕望地轉身,走到窗邊,背對着我,說出最後一句話:「鄒雨,你記住,除非世界末日,不然,我的手機號碼永遠都不會變。」

我沒有回答他,徑自打開門走了出去。眼中,仍是乾澀無比。

計程車將我送到了星巴克的門口,那個咖啡館,依舊窗明幾淨,一對男女坐在窗邊,女孩子在翻閱一本雜誌,男孩子在手提電腦上敲敲打打,那扇窗因此而光芒四射,令我無法逼視。我眼神獃滯,挪動着腳步走上了人行天橋,一階,又一階,一階,又一階,樓梯在減少,橋面浮現眼前。

無意中,我發現天橋拐角的下方,鑲嵌著一方小小的銅製銘牌,仔細看去,上面竟寫着這樣一行字:「此橋系林啟正先生捐贈,特此感謝。」

是他修的?是他修的!為了我嗎?真的是為了我嗎?為什麼他從來都沒有說過?我蹲下來,心疼地用手拂去那上面的灰塵,將他的名字輕輕地擦拭乾凈。眼淚終於流下來了,大顆大顆的,浸潤了銅牌前的那一方水泥路面。

那天如果有人經過這座橋,會看見一個女人傻傻地蹲在那裏哭泣。每個人都會想,也許她失戀了,是啊,他們猜得完全正確。

我和林啟正沒有再見面,不久,他就去了香港,沒再回來。

致林的業務還在做,其它的業務也都回來了,我在工作中風風火火,大把收錢,居然也時日如飛。

高展旗離婚了,又戀愛了,女朋友不是我。

左輝戀愛了,又結婚了,老婆也不是我。

不過,我也在積極地配合,參加各種相親活動。不過,要看上一個男人,真的是很難,總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點,讓我掃興。

2006年10月20號,我去了香港。省律協與香港律師會聯繫,組織了一個訪問團,我們所里有個名額,鄭主任給了我。「出去散散心吧。」他話中有着深意。

訪問團的行程很緊,有培訓,有參觀,我根本沒有時間在香港閑逛,但是,畢竟在這片天空下,有另一個人,也在生活着,我可以看見他能夠看見的星星和燈光,多少讓人安慰。晚上,我在附近的街道上遊走,依舊會不由自主的注意經過我身邊的每一個高大的男人。當然不會有他,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,即使與人約好了,都可能遍尋不到,更何況,是街頭的偶遇。

臨走前的那個中午,我走到酒店對面的SASA,幫所里的小姐妹買護膚品,大大小小瓶瓶罐罐拎了一大袋,返回來的時候,站在路口等交通燈。

燈亮了,流動着的車河停下來,給行人讓出一條路。我正準備抬腳,然後,就看見了林啟正。

終於還是見到他了,看來,我們終究比一般人更有緣。他開着一輛嶄新的銀灰色的車,車正停在我面前,他一手搭著方向盤,一手將手機放在耳旁,正在打着電話。雖然看不清他的臉,但他的濃黑的眉毛,深邃的眼睛,挺直的鼻樑,還有扶着手機的頎長的手指,都是那麼熟悉,就像昨天還在一起,抵頭談笑。他過得怎麼樣呢?開心嗎?幸福嗎?我看不出來,只見他正專心致志地與別人在電話討論着什麼,眼睛緊盯着前方的交通燈。

如果我走上一步,敲敲窗,他會回頭,看見我,然後,他會馬上掛了電話,他會馬上開門下車,他會走到我面前喊我的名字,甚至也許,在這個繁華的路口,他會不由自主不顧一切與我緊緊擁抱。一年多不見了,我們畢竟曾那樣相愛。

我看着他,貪婪地,狠狠地,看他,我在心裏大聲地喊他的名字,用震耳欲聾的聲音,我竊竊地想,如果,我們真有感應,也許他能聽見。

可惜,他沒有聽見。這時,他扶著電話的手,稍微動了動,我突然發現,在他袖口的地方,手腕的上面,露出一方小小的創可貼。

我的心,劇烈地疼痛起來。

紅燈滅了,綠燈亮了,他繼續對電話里交代着什麼,將車向前開去。我盯着他,不敢放鬆。

此時,視線里突然出現了另一張臉,是江心遙的臉,我心神恍惚,沒有發現她就坐在車的後座。在我望着林啟正的時候,她也端坐着,從車窗后望着我,用那種天真無邪的微笑。

原來,她什麼都知道!

車子消失在車河中,遠處太陽的餘暉,透過林立的高樓大廈,直射在我的臉上。

我原以為,世界上浪漫的愛情只有兩種,一種是電視劇里的愛情,不論多麼肉麻,都可以讓你看得掉眼淚,另一種是自己正在經歷的愛情,即使對方是只豬,你也可以痛苦到徹夜不眠。

但是,現在我才知道,還有第三種愛情,這種愛情,每個人都知道,每個人都感動,每個人都守口如瓶,每個人都諱莫如深。它是一條暗涌的河流,奔騰不止,泥沙俱下。如果你不幸遇到,還是躲遠些好,實在躲不過,被挾裹着,被卷帶着,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淪,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,雖然我知道這很難很難,因為,我沒有做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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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種愛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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