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
第七章

第二天,安曼正在錄影,珊珊即緊急地打電話到錄影廠,她妝也來不及卸,嚮導演請了假便趕赴醫院。

「你匆匆忙忙的去哪?」碧芸在電視公司門口碰到她。

「醫院。」

「我和你去。」

「那好,坐你的車。」

安曼發現她手腳都在發抖。

「小咪病情有變?」碧芸問。

「是社工找到她父母了。應該說,她繼父和她媽媽。」

「不用說了,虐待那女孩的是她繼父。」

「我不知道。在醫院的是她繼父,他要帶小咪回去,珊珊說小女孩嚇得躲在浴室里不肯出來,那個男人快把醫院鬧翻天了,他要告醫院和社工,說他們綁架他女兒。」

「你那位律師男朋友呢?」

「珊珊已經通知了他,他此刻大概也在路途中。」

令方和她們幾乎同時抵達醫院。

小咪的繼父一派無賴相,身上酒氣衝天。穿得邋邋遢遢,穿着塑膠拖鞋的腳像有幾百年沒洗過。

他搬了張椅子坐在小咪的病房門口,大口大口抽著煙,一副凶神惡煞狀,沒人敢走近他。

安曼一出現,崔文姬的裝扮馬上被認出來,有的人不相信自己眼睛的尖叫,有的人立刻興奮地奔相走告,不一會,走廊兩頭擠滿了醫生、護士和住院病者,大家趕來參加同樂會似的。小咪的主診醫生和兩名社工均在場,令方為安曼介紹,他們和她熱情的握手。

「珊珊呢?」她着急地問。

「誰?」

「她女兒。」碧芸說。

「哦。」

大家都知道。

「在裏面。」一位社工指指關着的病房門。「她很保護那小女孩。」

小咪的繼父穩坐如泰山,一隻賊兮兮的眼睛狡猾地盯住安曼打量。眾人的反應,讓他知道這個衣着高貴的女人是個重要人物。

「他很麻煩。」另一位社工說:「不管他是否帶得走小咪,他都要告我們。」

「他休想把小咪帶回去。」令方堅決地說。

醫生很困惑。「昨天那個大女孩說她和小女孩是姊妹,而你們是她們的父母。」他指令方和安曼。

「這話給那無賴聽見,」碧芸對安曼和令方說:「會連你們也一同告上。」

「我去和他談談。」安曼說。

「不,我去。」令方說:「你別靠近他,天曉得他會對你怎樣。」

「我覺得你們都不要去,」碧芸阻止他們。「告醫院,告社工,這人擺明了耍無賴,對付這種人,一個字就擺平了。」

「錢。」令方冷冷道。

「那也還是要和他談,看他要多少,才肯讓小咪留在醫院平靜的療傷治病。」安曼說。

「小咪的傷沒有嚴重到非留在醫院不可,她也沒有其他需要治療的病症。」

碧芸白醫生一眼。「你不能順應情況,撒個無傷大雅的謊嗎?」

「沒用的。」社工說:「他若關心小咪,她此刻也不會在醫院了。即使去對他說小咪得了不治之症,他必定也是無動於衷。」

「說不定多一條告我們的罪名,指小孩的病是我們的錯,要我們負責賠償呢。」另一位社工說。

「總而言之……」碧芸說。

其他人異口同聲接道:「錢。」

「把他找來幹嘛?」碧芸責問。

「我們的職責是找到小孩的父母,必要時給予輔導,希望他們對小孩改變愛的方式。」社工無奈地嘆息。

「愛?你對他說酒,他說不定比較知道那是什麼東西。這種人,這副模樣,沒得輔也沒得導的。」碧芸忿忿說。

「批評他有何用?」安曼心急如焚。「他要錢,我給他,只要他答應放過小咪。」

「小咪的媽媽呢?」令方問社工。

「在家。他不准她來。」

「家裏還有兩個比小咪小的孩子呢。」

「安曼,你現在給他錢,即使能打發他暫時離開,他還會來的。」碧芸說。

「沒錯。」令方說:「我不主張給他錢,那是個無底洞。」

「那你們想個辦法呀。珊珊也給困在裏面出不來,不給他錢,不能和他談,我們能做什麼呢?」

「談可以談,錢也可以給。」碧芸沉吟道:「但要一勞永逸。」

大家馬上全部看着她。

「如何一勞永逸呢?」安曼問。

「現在如果有一對夫妻,願意領養小咪,那麼就可以和他談。待他答應后給他一筆錢,然後就要他在一份合法文件上簽字蓋章,從此放棄對小咪的監護權。」

兩位社工連連點頭稱是。「這是個好主意。」

安曼把碧芸拉到一邊。「這是什麼鬼主意?這個關頭,哪裏來得及去找願意領養小咪的夫妻?」

碧芸看着她。

「看我做什麼?我是單身,不能收養她。」

「如果你能,你願意嗎?」

「廢話,哪來的如果?我連個對象都沒有。」

「哈,那簡單。」

碧芸向令方勾勾手。他悶悶地走過來。

「我問你,大律師,你可願意收養小咪?」

「碧芸!」安曼大驚失色。

「我……」令方搞不清是怎麼回事。

「我知道,你是單身。」碧芸不耐地揮手。「你有結婚對象嗎?」

「沒有。」令方回答,卻不自覺地看了安曼一眼。

他這一眼,教碧芸當下篤定了。她笑起來。

「你單身,你也單身。你們都願意幫助裏面那個小女孩,可是心有餘而力不足。我這就為你們加把力。」

「碧芸,你瘋了!」安曼臉紅到了耳根。

「別吵,我正忙着。大律師,再問你一句,你可願娶安曼為妻?」

令方張大了嘴。「你……這時候說什麼瘋言瘋語?開什麼玩笑?現在可不是編劇本的時候。」安曼瞪大雙眼。「怎麼?娶我有辱你大律師的身份嗎?」

「好安曼,這才是我交的好朋友。你怎麼說,展大律師?」

「我……我……」令方一時不知所措。

發曼揪住他。「你怎樣?娶不娶?」

「娶。娶」令方連連點頭,仍搞不清情況。

「說願意。」

「願意。我願意娶安曼為妻。」

「這還差不多。」安曼放開他。

「該你了,安曼。」碧芸催促。

「我怎樣?」

「你要說『我願意嫁展令方為妻』。」

「免談。」

「什麼?」令方攫住她。「你說什麼?」

「免談。」她對着他的臉重複。

「你們究竟搞什麼鬼?」他吼。

「喂,你可不能反悔,我是證人。」碧芸急道。

「你是牧師還是法官?」令方齜牙道:「還有你」,他猛地雙手抓住安曼的雙肩。「說!」

她沒看過他這麼凶,被他嚇了一跳。

「說,說什麼?」

「說『我願意嫁展令方為妻』。」

「說就說,怕你不成?我願意嫁展令方為妻。」

「好,禮成。」令方低頭重重吻一下她的嘴。「現在,你們有誰來告訴我這是什麼意思?」他那出不其不意的一吻,令安曼頭都昏了,哪裏還說得出話?

碧芸開懷地笑。「意思是,你兩人現在可以領養小咪了。兩個笨有情人終成眷屬,小咪也有救了。」

她拿下她左手食指上一隻紫水晶的戒指,和無名指上的白金碎鑽戒指。

「這個先借你們。這隻戒指比較大,借你為新郎戴。這個呢,你為新娘戴上。」

安曼猶一手按住唇上,看着令方發獃。

「等一下!」碧芸突然想起來,跑去把醫生和兩名社工叫過來。「好,現在我們有兩名以上的證人了。各位,請見證這對新人當下交換戒指,結成佳偶。」

「這是怎麼回事?」

碧芸簡短地說明他們為了要領養小咪,臨時決定馬上結為夫婦。

眾人感動地鼓掌。

「不行,這樣還不行。」醫生說:「醫院今天正好有位神父到兒科的病房探望病童,我去把他找來。」

廣播很快便把神父請了來。

熱誠的醫生把他的辦公室借給他們,充當婚禮場地。這時「見證人」已由碧芸拉來的三兩個,增加到二、三十個。其餘那些本是跟來一賭「崔文姬」的明星丰采,不料恰逢其時參加了她的婚禮。

安曼沒料到事情突然弄假成真了,眾多觀眾熱烈參與、喝采之下,她全然沒有發言或反對的餘地。

她也不是真有反對的想法,只是……這樣太不像話了嘛,太便宜了展令方。他連追求她都不曾呢!

令方卻是意外的驚喜,喜上眉梢。神父為一對璧人祝福之後,令方高興地把戒指套上安曼的手指。碧芸給的戒指正巧合他的無名指。

觀禮的眾人熱烈掌聲中,他再度吻了新娘。

而小咪病房外,她的繼父兀自悶着,方才一大群人在走廊兩邊遠遠嚴陣以待地看着他,彷彿他是個槍擊要犯,怎地轉眼間,跑得半個人影不見,使他頓時感到十分無聊。

他可不是天天有機會如此受人注意的,簡直比大明星還要風光。

「喂!喂!」他站起來大喊:「人都到哪裏去了?再不來人,老子就要踢破這間該死的病房的門,把我女兒帶走了。」

沒有人來理他。

附近這層病房的護理室內,一名留下值班的護士,趕緊跑向醫生辦公室。

「原醫生!原醫生!那個男人在大叫大嚷,要破門進病房帶走小女孩!」

一群人馬上趕往病房。

「你們跑到哪裏去了?」無賴叼著香煙兇惡地質問:「我要把人帶走,你們不管了嗎?」

「什麼語氣?」碧芸罵道:「好像他是綁匪,小咪是他的人質似的!」

「別忘了還有珊珊也在裏面。」安曼說:「現在誰去和他談判?」

「我去。」令方說。

「我和你一起去。」安曼說。

「喂,還有我。」碧芸忙加入。

「你們是這家破醫院的代表嗎?」無賴一一看過他們,「誰是老闆?」

誰是都不要緊,看這三人個個穿着考究,他這下準定可以大撈一筆。

嘿,想不到那個小啞巴還可以當一棵小搖錢樹哩!

「你要怎樣?」令方問他。

「你要多少?」安曼問。

「喲,還是小姐爽快。」無賴色迷迷的對她笑。「漂亮小姐是老闆嗎?」

令方把安曼拉到身邊,摟住她的腰。「她是我太太。你不能帶小咪走。」

「漂亮小姐叫小咪呀?好名字。我要帶走的是我女兒,不過小咪小姐要跟我走,我也不反對。用她換那個小啞巴,很化算。」

「在裏面的是我女兒,」安曼說:「你敢碰她一根汗毛,我……

無賴哈哈大笑。「小啞巴是你和我的女兒呀?我倒不知道,有意思。好,你們母女和我一起回家吧。」

「我來跟他說,小曼。」令方低語,在她腰際的手摟摟她。

「我要進去看看孩子們。」安曼說。

「條件談好再說。」無賴坐回門口的椅子,蹺起了雙腿。「你們誰有資格,站出來說話,否則老子告得這家臭醫院關門!」

「你女兒是他們發現她,送她到醫院來。」醫生說:「她那時已遍體鱗傷……

「你還打傷我女兒?」無賴向令方大叫:「我連你一起告!」

「你繼女身上的傷從何而來,你最清楚。」令方靜靜說:「現在你有兩選擇。一是簽字同意放棄所有權利,從此不準探望她或騷擾她。二是你繼續坐在這胡鬧,等我回去準備文件,告你虐待、妨害安寧、勒索威脅……」

「及綁架我們的女兒。」安曼加上一條。

「你告我?笑話!」無賴哇哇叫,跳起來,用香煙指着他們每一個人。「你們和這個醫院,那個臭醫生,串通起來綁架我女兒,打傷她,把她鎖在這個房間,不讓我帶她走,條條大罪。老子告你們全部!」

「是我們堵在病房門口,嚇得兩個女孩不敢出來嗎?」令方口氣平靜,而冷靜中自有一份律師威嚴。

無賴馬上把門口的椅子一腳踢得老遠,踢痛了腳趾頭,他抱着腳又跳又叫,狀極滑稽,引起四周一片笑聲。

「不許笑!」他大吼。

安曼搖搖頭。「你根本不在乎小女孩的死活。你要多少錢,你說出來,不要在這無理取鬧。」

「律師!我要找律師,告你們,非告不可!」無賴猶在裝腔裝勢鬼吼鬼叫。

心想,嚇嚇他們,可以要得多些。有錢有地位的人最怕打官司,鬧得厲害,醫院的生意也會完蛋。

「我就是律師。」令方給他一張名片。「歡迎你告我們。我同時免費為你服務,如何?」

無賴一看名片,臉色變灰,噤了聲。

不過是個無知、貪婪之徒。或許可慶幸的是,他不是小咪的生父,而是繼父。

「你讓開,我進去把孩子們帶出來。假如小咪……我是說你的繼女,她願意和你回去,我們沒有話說。你不能威嚇她。這裏每個人都會看着,都是證人。」

安曼心平氣和。跟這種人生氣,不值得。

「小女孩雖是啞巴,」一個社工站向前。「我們有懂手語的人,可以問她是誰打她,用香煙頭燙她。」

「手語?那個小啞巴,小蠢蛋,只會比手畫腳,她會什麼的手語!」

「她會!」

病房門突然打開,珊珊抱着小咪,小女孩一眼看到繼父,害怕地雙手緊緊摟住珊珊的脖子,把臉藏在她肩上。

「他媽的,你這個小賤……」無賴吼著伸手去抓小咪。

令方和原醫生衝上去,一人一邊抓住他,把他拽開。安曼和碧芸趕快將抱在一起的兩個女孩拉過來。

「哎呀,痛!痛啊!要斷掉啦!」無賴殺豬般嚎叫。

令方和原醫生一人扭着他一隻手臂不放。

「現在還沒斷,不過我可以幫幫你。」令方手上加使些力,溫和無比地說:「乾脆把他的兩隻手都扭斷,好方便他有充足的理由告我們,你說如何,原醫生?」

原醫生微笑。「沒問題,好主意。我知道如何讓他斷得接不回去。」

「不要!不要!不告了!不告啦!」

「不告了!」令方柔和地問:「真的不告了?」

「不告了!不告了!不告了!」

「真不告了?」原醫生禮貌地問:「再考慮一下吧?」

「說不告就不告了嘛,口羅嗦!」

「那,帶不帶小女孩走啊?」

「她是我女兒,我為什麼不能帶她回家?」

「小咪,要不要和恐龍爸爸回家?」珊珊問。

小女孩仍趴在她肩上,頭也不抬地用力搖著。

「你看見了,她不要。」碧芸說:「她看都不敢看你。你這個繼父可真做得威風八面。」

無賴不作聲。

「關於小女孩的領養問題,我們坐下來談談,你有意見嗎?」令方問他。

「她不是我生的,我得回去問問她媽。」他狡猾地答。

「原來你還懂得尊重你太太,失敬。我們派人去請她來好了。」

「媽的,這個小麻煩帶過來時才幾個月大,老子養了她好幾年,憑什麼白白送給你們!」

「所以我說我們坐下來談。」

原醫生的辦公室於是又變成談判協議處。

無賴自知理虧,協談進行得很順利。

說協談,不如說是議價。他獅子大開口,索取一百萬。

他們絕不會親眼目睹此人多麼可惡之後,放棄為小咪爭取脫離他的魔掌。但也不容他把小女孩當發橫財的利用對象。

令方軟硬兼施,安曼配合他作遊說,兩個人合作無間。

最後小咪的繼父同意以四十萬「成交」。帶她回去,他得多養一張嘴,她又是啞巴,屬於傷殘,能「賺」到四十萬,聊勝於盡了。

夜長夢多。令方立即去準備必要文件回來醫院,要他當場簽名蓋章。

他指定要現鈔,不收支票。銀行已關門,安曼和令主,碧芸、原醫生也加入湊數,四個人用提款卡及個人現有的現金,湊了四十萬。

安曼擔心無賴再回來醫院,經原醫生同意,他們當晚便為小咪辦出院,帶她回家。

兩個女孩吃過令方打電話叫的外賣薄餅,便上床了。小咪和珊珊同睡,她仍然一步離不開珊珊。

「我們為她差點沒有肝腦塗地的犧牲,在她眼中,卻只有珊珊是好人。」碧芸癱倒在沙發上。

「說到犧牲,」安曼瞅着她。「你不過捐出兩隻戒指,卻逼我把終身都捐出去了。」

「你說什麼?」令方瞪眼。「是你揪住我,逼我說我願意的。」

「是我起的頭嗎?。」

「反正不是我的主意!」

「哎呀,」碧芸跳起來。「這麼晚了。我要回去了。」「站住!」

「且慢!」

「喲,今晚是你們的洞房花燭夜哩,春宵一刻值千金,莫讓良景虛設呀!」

「碧芸!」「汪碧芸!」

她已奮門而逃。留下他倆相瞪視。

「展令方,你不要想歪了,我是為了救小咪。」

「小姐,那一刻,你給了我機會『想』嗎?把我領帶拉那麼緊,我到現在喉嚨還在痛呢。」「啊!你吼那麼大聲,我耳朵都要聾了。」

「你以為你很秀氣文雅嗎?」

「你才是野蠻又粗暴,居然當眾吻我!」

「現在沒有旁觀者了!」

「那又……」

她其他的話被他的突然覆下來的嘴唇蓋住了。

他動作突兀,卻溫柔無比。

她吟哦了一聲,膝蓋一軟,倒進他的懷裏。

啊,天旋地轉,甜蜜得她覺得她會化成水。

這一吻結束時,他若沒有扶着她,她大概會跌滑在地上。

「現在怎麼辦?」她獃獃地問。

「新郎、新娘進洞房?」他是打趣,也是渴望。

她打他一下。「別開玩笑。」

「誰說我開玩笑?」他無辜地攤攤手。

她盯住他。「你是律師……」

「正確。你是嫁了個律師。」

「別鬧啦,我有正經話要問你。今天……那樣……究竟算不算?」

他笑。「算不算合法?算不算有效?恐怕……有一大群人觀禮,有證人,有神父,還有你和我,究竟有效嗎?」

「沒有主婚和證婚人,沒有結婚證書。」

「前者可有可無,證書可以補。明天去登記。你等不及的話,我現在去找看看有沒有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文具店。」

「你還嘻皮笑臉?這件事非同小可呀!」

「婚姻大事嘛,本來就是大事。我是男主角,不笑,要我哭不成?」

「我就這樣把自己嫁掉了嗎?」她跺腳。

「今天情況緊急,所以以簡速為便。不要感到委屈,我們擇日再隆重辦一次熱熱鬧鬧的婚禮。」

他怎麼沒一點後悔、煩惱的樣子?

「今天夠熱鬧了。」她咕噥。

他笑。「倒也是。」

「你好像很樂在其中。」

「此刻,說真的,我累極了。」說着,他連打了兩個呵欠。「還好我們結婚了,我不必還得開車回去,可以就在這過夜。」

「不行!」

這房子是她買給自己的安樂窩,留着一間客房,是以備她父親返港來看她,可與她同住,不必去住酒店。它現在讓珊珊和小咪住了,就只剩下一間主人房。

她可不打算和令方同床共寢。

雖然這其實不是令人不愉快的事。

「不行?」

「不行!」她重複,斬釘截鐵。

「為什麼?我不介意睡在我太太的家,這又不表示我沒有能力供養你。」

她臉頰緋紅。「我才不要你供養。我介意讓一個男人睡在我床上,而且和我睡在一起。」

「我不會打鼾。」

「我不管。」

「我今天筋疲力竭了,不會對你性騷擾。」

「你甚至不會有機會碰到我。」

「等一下。」他迷起眼。「『一個男人』?」

他真的累了,反應如此遲鈍。

「你不是個男人嗎?」

「我不是男人,如何做你丈夫?除非你有特殊癖好?」

她扔給他一記大白眼。「做我丈夫這麼容易嗎?」

「哎,我說過,我今天太累了嘛。也不是不行,怕體力不足,令你失望而已。你堅持要的話……」

白眼不夠。她拿起沙發上一個椅墊扔過去。

「少自作多情啦!我不承認今天的事,不能算數,根本胡鬧一場。」

他靜靜看她半晌。

他在想什麼?她不是後悔,不是不甘心。她怎麼說嘛!

「你在婚禮進行前和中間,都可以提出反對,現在,不嫌遲了些嗎?」

她不反對,她懊惱他撿了現成的便宜,還一副理所當然。

起碼他可以說聲他愛她。

哎呀,她愛上他了嗎?幾時發生的?

「那時圍了一群人,鬧烘烘的,我覺得不妥、不對。但碧芸說的似乎很有道理,而且我又擔心着珊珊和小咪,哪裏還有餘暇思考?」

她現在仍是心煩意亂。更亂。

「你是說你脅逼我答應娶你時,未經思考,全是本能行為?」

「我脅逼你?」她喊。

他笑容滿面,溫柔地凝視她。「我們都忙得團團轉,那一場混亂夠瞧的。晚了,睡吧。借我一個枕頭,一張毯子,我睡沙發。」

「沙發?」

原來他根本無意和她同睡,故意逗她,消遣她。她又羞又惱。

「今晚真的不能洞房,下次一定加倍補償。」

「誰要你補償!」

她轉身跑開,聽到他哈哈大笑,恨不得回去踹他一腳。

當安曼拿着枕頭和毛毯出來,他橫倒在長沙發上,曲起一臂當枕,已經睡著了。

長沙發碰上他這個長人,變成短沙發了。縮著腿,睡到明早,不成畸形才怪。

「令方,令方。醒醒,令方。」

「唔。唔。」

他費力地張開睏倦已極的眼睛。

「什麼?什麼?是珊珊還是小咪?」

即使她想不起何時不小心墮入情網,此時此刻,她確定她是愛上這個男人了。

「她們都很好。起來,到房間床上去睡。」

「房間?什麼?」他似乎不知道她在說什麼。

「來。」

放下枕頭、毛毯,她用雙手拉他起來。

可憐的,他溫馴地跟着她,邊走邊打瞌睡。

剛才不曉得用了多少殘餘的力氣和她鬥嘴。

可憐的老爸,珊珊曾說。

這會兒他倒很貼切符合「可憐的老爸」了。

倒上床,他舒適地吐出一聲嘆息,她怎麼叫他都沒用了,他一動也不動。

沒法子,安曼只好幫他脫鞋脫襪。

衣褲可以由他穿着,脫掉西裝得了。

她將他一隻手臂由一管袖子中拉出來,再拉另一邊時,他忽然來個大翻身,她反應不及,給撞倒下來,他一手一腳一伸,結結實實把她扣壓住,她怎麼也推不開他。

安曼心跳如飛、呼吸急促、體溫上升。

他只管睡他的。

神經病,他連美人在懷都沒知覺,她在這窮緊張,瞎興奮。

失望地嘆一口氣,她偷偷把頭偎近他一些,靠着他的肩窩。

啊,感覺真好。他的男性味道,真迷人、誘人。

無奈哦,良辰虛設。

真教碧芸說中了。烏鴉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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