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

第四章

「上車!」

「不上!」

「叫你上車聽見沒有?」

「我說不上,你聾了嗎?」

令方一面咒罵,一面停車,下去攫住安曼,將她攔腰一抱。

「喂,你做什麼?放我下來!放我下來!」

他把她塞進車子,關上車門。

「坐着別動。」

「笑話。」

她推不開車門,他從外面抵住了。

「我要告你綁架!」

「我告你惡意遺棄。」

「我遺棄誰了?」

「珊珊。她聽到你走了,差點和我拚命!你不知我回去,她又要跑出來找你。我可沒那麼多閑工夫管束你們兩個。」

「你先把自己管好,才約束得了你女兒。」

「她不是我女兒!」

「那她為什麼叫你老爸?」

「她叫你媽咪,不是嗎?」

安曼不禁語塞。

「我現在要到車上來,你別再跑給我追了,行不行?」

她白他一眼。「誰要你追?」

「我說的不是追求的追。」他繞過車頭,走過駕駛座,喃喃自語:「這其實也不是什麼壞主意。」

他上了車,反而熄了引擎。

「你幹嘛?」

「我們談談。」

「又要談什麼?」

「珊珊這個年紀,不大不小的,正值青春期,很難為她找到適當的領養人呢,再加上她逃跑的紀錄太多,中心的人想幫她也力不從心。」

「你告訴我這個做什麼?」

「你不要她,她又會開始東遊西盪。以前她逃走,還有個目標,就是找她的母親。現在這個目標沒有了,她心裏受傷害,情緒上的影響可想而知,跑出去遊盪,難以預料她會闖什麼禍,或甚至自暴自棄、自甘墮落。」

「這番分析,你應該說給你自己聽。」

「安曼,承認她,不必要對外公開,對你的演藝事業不會造成阻礙或影響的。」

「你要我承認什麼?你自己為何不承認她是你女兒?」

「因為她不是我女兒呀!」

「我也一再說這句話,你並不相信。」

令方把臉轉開,對着由車窗吹進來的風深呼吸,命令自己冷靜。

一定有辦法妥善處理這件事。他擺平過多少棘手的刑事案件,面對、應付過不知多少頑強、狡猾的罪犯,為什麼碰到這個女人,他卻只會控制不住的發火?

他把冷靜下來的面孔轉向她。

「我不確定珊珊為何當着你的面突然叫我老爸,我想唯一的解釋,是她信任我。」

「她信任你,所以跑掉?」

「她三個月以前由一個領養家庭溜走,是上個星期才由警方通知青少年輔導中心把她帶回來。因孤兒院裝修,我暫時把她帶到我住處。她在我那看電視看到你,便跑出來找你,並不是我虐待她,或疏忽她、不關心她。」

「你知道她來找我?那麼今晚你去咖啡室……」

「是巧合。安曼,個人因素暫且撇開不談,珊珊需要你。」

他話中有問題。什麼「個人因素」?但此時安曼累得沒法想那麼多。

「她完全沒其他親人了?」

「珊珊一出生就給人領養,她的養父母不久離異,養母後來和人同居,她四歲就開始離家出走,隨後的離家、逃跑紀錄,比一個犯案累累的犯人還要長。」他苦笑。「中心的每個人都知道余珊珊,都覺得她一旦『失蹤』,要找她,比找個通緝犯還困難。」

「余珊珊?」

「她第一個養父姓余。」

「這麼說,你真的不是她父親?」

「你總算明白了。」

不,她仍然十分迷惑。不過珊珊能找上她,非要把她當媽媽,把一個不相干的男人硬叫成爸爸,也是不合理中的合理可能。

「珊珊為何一再離家、出走?她不會四歲就懂得要找親生母親吧?」

「珊珊絕頂聰明。」

「關於這點,我領教過了。還是不對。她為什麼只找她媽媽?她生父呢?」

「沒有資料可查。我給你看的照片,她說她很小就帶着它。也許因此她只認定她有個母親。她不知道生父是何長相。她對生父、生母都沒有半點印象和記憶。」

「我想,假如她一出生就被領養,恐怕是不會有什麼記憶或印象。」

「不錯。」

「可是也不能憑一張照片上一個和我貌似的女人,就認為我是她生母。」

令方想建議到醫院檢驗以茲證明。但他顧慮到安曼可能因此避不露面,反而弄巧反拙。

一步一步來好了。

「時間不早了,你不妨和我回去,先安撫住她,其他,我們再慢慢設法。」

要她幫這個忙,不算過分。安曼其實不僅同情珊珊,她還很喜歡那個伶俐的女孩。

她想到她目前正扮演的角色,崔文姬自幼也是養女,受了無數傷害,慘遭蹂躪。這雖然是齣戲,世上說不定真有相同或類似的悲劇,在人們看不見的黑暗角落上演,否則也不會有雛妓了。

???

「你昨晚到哪去了?找了你大半夜找不到人。」

一早在化妝室,看見碧芸,安曼埋怨地問著,一面對鏡上妝,準備錄戲。

「你找我,我還有事要問你呢。」

碧芸探頭朝走廊左看右看,然後反鎖上安曼專用化妝室的門。

「鬼鬼崇崇做什麼?」安曼奇怪地問。

「你問我,我還要問你哪。你幾時冒出來個女兒了?」

「女兒?」安曼手上的粉撲掉下來。

「噓,小聲點,當心隔牆有耳。」

「你說什麼女兒?」

「昨天晚上你和那個律師走了以後,我進去付了帳,就開車把你的皮包送去你家,結果門口有個女孩,叫我把皮包交給她,說她會拿給你。」

那小鬼,居然還若無其事和她及展令方回咖啡室!

「你就交給她了?」

「我沒見過她,不認識她呀,我就問她是誰。她說她是你女兒。」

「你便相信了?碧芸,虧我們還是七、八年的老朋友!」

「我當然不信,從來也沒聽你交過要好的男朋友,怎麼就生出了個這麼大的女兒。可是她拿了只玉鐲給我看,我就不得不信了。」

安曼愕然。「玉鐲?」

「對啊,好久以前我看你戴過,你說是你母親過世前給你的。」

戴了一陣子后,安曼覺得做事時常碰撞到,怕不小心碰斷,便脫了下來,收在卧室一個首飾盒中。而首飾盒放在衣櫥內的抽屜里。

「我對那隻玉鐲印象特別深,因為它在一圈碧綠當中,有一小塊紅寶石似的紅印。」碧芸聳聳肩。「我想你既然把你這麼珍視的東西給了她,她的話大概是真的。」

「她有可能是小偷呀。」安曼呻吟。

「哎喲,你這下提醒我了。」碧芸喊:「我當時是看到門邊有帆布袋,可是……她說她一直在外國讀書,昨天剛到,她沒通知你,想給你一個驚喜,沒想到你不在家。」

「碧芸,我看你的飯碗真的快要不保了。」

碧芸瞪住她。「你是說,那女孩……就是你說的那個天花亂墜的小鬼?」

安曼點點頭。

「啊,完了。」碧芸跌坐下來。「你終於擺脫了她,我卻把你家門的鑰匙奉送上去……哦,小曼,我真該死!」

「不必太自責,她沒開門進去把我家搬空。」

「哦,那就好。」

「她偷了玉鐲,表示她很精於此道,也許她只選貴重而不重的東西。」

「哦,小曼,我太對不起你了。你不會要我賠吧?她八成早逃之夭夭了。」

「沒關係,她逃走了的話,我知道可以找誰負責賠償。」

太厲害了,她早上離開令方那,小鬼還口口聲聲媽咪的送她到門口,依依不捨地,要安曼保證錄影完收工后,一定去接她。

安曼是收了工馬上直接趕往令主的公寓。她去抓賊。

所以她怒氣沖沖。

「余珊珊呢?」

開門見了她,本來滿面驚喜歡愉,她的怒容和質問口氣,使令方的笑容消失。

「出去了。」

「又逃走了吧?還是你根本一直在包庇她?」

她靜靜端詳她。「發生什麼事了?她到錄影廠去找你了?」

「我懷疑她有多餘的膽子來見我——在她做了那麼膽大包天的事之後。」

「你先進來再說。」

「不必。我要知道她人在何處」

「她出去了,說要給你一個驚喜,向我借了一千塊,我想她可能去買禮物給你,好討你歡心,就讓她去了。」

「你真好心。她真是無藥可救。」

「你能不能告訴我她做了什麼?」

「她偷了我母親遺留給我的玉鐲,還不知道偷了其他什麼東西。她身上有我家的鑰匙。」

安曼告訴他珊珊如何巧言騙碧芸。

令方沉下臉,一語不發進屋拿車鑰匙。

上了他的車,安曼想起來——

「我的車子鑰匙也在皮包里,還有我的車牌、信用卡、提款卡,現金就不用提了。我的車……哦,我若抓到她,絕饒不了她。」

「你要先回家看看,還是先去咖啡室附近找看看你的車還在不在?」

「先回家。」

「不要生氣,你動怒無濟於事。」

「說得容易。搞不好你和她是串通好做這場戲,搏取我的同情,然後給我來個大搬家。」

「真的?那我為可等着你來找我?」

「你有何所懼?你是律師,你有的是辦法,可使你成為局外人,一切罪行由一個有不良紀錄的女孩來承擔,多方便!」

「如此高估我,你真教我受寵若驚。」

「你別以為你真的逃避得掉刑罰。」

「我可以為你介紹一位好律師來控告我。」

她瞪着他。

「覺得好過些了嗎?」

她不理他。

「珊珊是曾經有偷竊紀錄,那是她餓壞了,溜進餐廳廚房,偷東西吃。」

「我不會再心軟了。」

「她也曾經一、兩次自領養家庭溜走時,拿了主人皮包里一些零錢,她需要路費。」

「你如此不是袒護,你是助長她的惡習。」

「珊珊不是壞孩子,更不是小偷。只要有個溫暖的家,有她信任的親人教導她,這一些缺點可以改過。人都會犯些不得已的過錯,不是嗎?」

不知不覺地,安曼發現她氣消了。

「你今天不太一樣。」

他微微笑。「昨天我激動了些,通常我很有風度的。」

而今天他的平和和風度翩翩,令她覺得自己彷彿是個潑婦。

「我簡直要被珊珊擾得發瘋了。」她咕噥。

「對一個沒法在正常家庭成長的孩子,你須要多付出一些耐心。」

「慢著,我為什麼覺得你好像認為她從此就要和我生活在一起了?」

「我想我們得先找到她,對不對?」

這次找她一點也不難。

安曼先看到馬路旁停着她的積架。

「我的車!」

「看樣子,她不但沒有大搬家,還為你把車開回來了。」

安曼不相信。

「她才十幾歲,怎會開車,又怎麼能開車?」

「你會驚訝一個花很多時間設法求生存的孩子,會做多少成人也難以預料的事。珊珊應該就在屋裏。」

他是對的。

餐桌上擺着四菜一湯。雖然空氣里有股燒焦味,桌上的菜肴倒是色香味俱全。

珊珊在廚房裏,正在一支水晶花瓶里插花。

身上穿着一件安曼的南瓜色套裝。太大了,而且她把彩色的帽子也頂在頭上,臉上的化妝也五顏六彩,活像個趣怪的小丑。

「媽咪,老爸,你們回來得正好。瞧,這朵玫瑰美吧?」

「是我園裏的玫瑰。」安曼說。

既震驚,又感動,也有些慚愧。她全想錯了。

令方也非常驚訝。

「珊珊,想不到你會燒一手好菜。」他贊道。

兩人都沒想到糾正女孩的稱呼。

「哎,小意思。我等你們等得好餓了呢,可以開飯了吧?」

玉鐲的事,等一下再說吧。安曼於是去拿碗筷。

「不,不,媽咪,你別動,今天是我表現的日子,你和老爸請坐。」

令方已經不客氣的坐下了。

安曼就在洗碗盆洗手,拉一張抹手紙,擦擦手,去拉木櫥櫃底下的隱藏式垃圾箱丟紙團。

「我來,我來……」珊珊喊著阻止她。

來不及了,安曼看見堆在垃圾箱內幾個飯店外賣盒,一些碗碟碎片,一個燒得面目全非的鍋子。

「那是……我不是……」珊珊結結巴巴,口齒伶俐不起來了。

「什麼事?」令方走過來。

「沒事。」安曼關上垃圾箱蓋。「她費了不少工夫清理廚房。」

「哦。」令方明白了。

「好嘛,菜是飯店叫來的。我試過啦。不過沒關係,一回生兩回熟,下次我就會成功了。」「下次請你轉移陣地。」安曼說,走到餐桌邊。「這是什麼?」

「魚翅。」

「魚翅!」安曼和令方同時大叫。

「你叫這桌菜花了多少錢?」令方問。

「我沒花錢呀。我叫他們記在媽咪帳上。」

「你!」安曼氣得頭髮暈。「你怎麼跟他們說的?你說了你是我女兒嗎?」

「當然了。」珊珊洋洋得意。「他們都是你的影迷呢。」

「余珊珊,你太過分了!」

「這些菜是貴了些,但她不過想慶祝……」

「慶祝!」安曼面向令方。「慶祝?」

「這餐飯算我的行不行?」他好聲好氣。

「不行。我不是捨不得,雖然這也太過分了,不管為什麼理由。」她又轉向珊珊:「你怎麼可以……你索性登報公佈,不是更容易?現在我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。」

「安曼……」令方試圖安撫她。

「你不要開口。」她揮開他,瞪住臉色開始變白的珊珊。「我問你,玉鐲呢?」

「我放回去了。」

「我不相信。你還偷了什麼?」

「我沒偷,我只是借用。」

「還狡辯!」

「你床頭有張你和外婆的合照,她手上戴着那支玉鐲。我想是她死後留給你的……」

「那你還偷?明知它的紀念性和對我的重要性,你還偷?」

「我就是想它對你一定很重要,你發現它不見了,一定會來找我嘛。現在你認我了,我就把它放回去了。你不信,我去拿給你看。」

她跑出飯廳,安曼和令方跟着她。

她的確已將玉鐲放回原位。

「我沒有拿你其他東西。」珊珊保證道。為了表示她的誠實,她從口袋掏出幾張百元鈔票給令方。「我在你皮夾借走了一千塊,這是買菜剩下的,花掉的,我以後賺了錢再還給你。」安曼瞪視他。「好個裏應外合。」

令方嘆一口氣。「安曼,這孩子需要的是一個機會。」

「不管她需要的是什麼,我這兒無法供應!」她冷硬地說。

「我還找到你的車,媽咪,我把你的車開回來了,你看見了嗎?」珊珊亟欲求表現。

「你怎麼能開車呢?」令方溫和地責道。

「哎,簡單啦。媽咪皮包里有車牌嘛,我又認得媽媽的車是積架,咖啡室附近可以停車的地方,只有一部淡綠積架,一找就找到了。」

「珊珊,我是指你未成年,給警察逮到了,找上車主,有麻煩的就是安曼了。」

「放心,我機智得很。我會很小心,不會讓警察發覺的。」

她露出得意的笑容。

「總之,你不要累及安曼,千萬要小心。」

她一徑興高采烈炫耀得意之行,不顧令方試圖喝止的眼神,待看見安曼鐵青著臉,已經太遲了。

「珊珊,你出去一下,我和安曼有話要說。」令方說。

「沒什麼好說的。請你們一起離開,不要再踏進我的大門。」安曼冷冷說。

珊珊看看她,看看令方。「我做錯了什麼?」

「你沒錯。是……」

「是我錯了。」安曼打斷令方。「我昨天不該心軟,讓你進來。我更不該答應昨晚留在你家,那麼這一切都不會發生。」

「安曼,公平點,她做這一切只為搏你歡心。」

「公平!你們把我的生活擾得一團糟,現在我還得想法子收拾她信口開河的爛攤子,你跟我說公平?」

「你不要我告訴別人你是我媽媽。」珊珊低語,嘴唇顫抖。「你還是不肯認我。」

「你叫這個人老爸,你說你是他女兒嗎?而且昨天你明明告訴我你可憐的老爸死了。你滿口謊言,我好意收留你,你卻偷我的東西。我一再告訴我我不是你要找的母親,你偏偏到處告訴人你是我的女兒。我是個演員,我要面對的不只是親朋好友,更有成千上萬的大眾,我如何澄清你們鬧的這個笑話?」

「你覺得我令你丟臉。」珊珊哭出來。「你是大明星,而我是厚著臉皮冒認你的騙子。」

「我不曾自認是明星。你是不是騙子,你心裏有數。」

「安曼,不要再說了!」

珊珊一轉身,哭着跑出去。

「你說的話太傷她的自尊心,安曼。」

「懂得要自尊,就該自愛!」

「希望我能追上她,找到她。希望她不會出事,否則,我不相信你的良心能安。」

他忿忿疾步而去。

良心不安?好笑,她為什麼要良心不安?受無妄之災的是她呀!

不到半個小時之後,安曼開始擔心了。

她走到廚房,看着桌上未動過的菜,擺好的三副碗筷,心頭湧上說不出的難過。

那女孩有什麼錯?她不過渴望得到母愛,和一份令方一再強調的家庭溫暖。

她四處張揚她是她媽媽又如何?身在娛樂圈,每天聽到、看到、讀到的,不是流言,就是緋聞,是真是假,不管大眾如何口耳相傳,津津樂道,當事人一笑置之,不予理會,誰也奈何不得。

安曼在客廳的茶几上找到她的皮包,所有證件和現款,一樣不少。

她抓起皮包趕出門,跳上車。

但是,到哪去找珊珊呢?

???

「我看你放棄了吧,那個女孩根本……」

令方的目光使百珍閉上嘴巴,她沒看他這麼嚴肅過,那樣子挺嚇人的。

「我的事業,我的工作,我的一切都可以放棄。我絕不會放棄珊珊。」

「令方,你是不是關心過度,走火入魔了?」

「你根本不了解。珊珊和中心其他孩子一樣,他們被親人遺棄或放棄,有些是連這個社會也遺棄了他們,才使得他們自暴自棄。」

「對不起哦,我沒你那麼偉大。在我看來,這個女孩分明不知好歹。全世界的人都幫她,她不自愛、不領情,又有什麼用?」

「她從小就拒絕別人的同情和憐憫,才會一次又一次由別人屋檐下逃走,她要自己的家,她要她的母親。一直到今天之前,她從未放棄尋找她的生母。現在她找到了,卻被逼放棄了她多少年來唯一的希望。」

「你幹嘛對我吼啊?我又不是……」百珍驀地領悟。「她找到她媽媽了?」

「哼,我倒希望她沒找到。」

「你的希望還沒落空。」

令方和百珍同時轉向辦公室門口。

「前門沒關,我就自己進來了。」安曼說。

「安曼!」百珍大叫,急急忙忙搬椅子。「請坐,請坐。要不要喝咖啡?我去……」

「你可以回去了。」令方把她往外推。

「可是……」

他把她的抗議關在門外,然後冷漠地盯住安曼。

「你來做什麼?」

「我先去過你家,沒有人在,我便來你的律師樓看看。」

「我不需要你的簽名照片。」

他方才對百珍說的話,安曼都聽見了。他的有情有義令她深深為之動容。此時他的態度雖然傲慢無禮,她卻絲毫不生氣。

「我想你也沒找到珊珊。」

她聲音里有歉意,令方的僵硬軟化了些許。

「你找過她?」

「一直以為香港只是個小城,找起人來才發現還是很大的。」

令方走到門邊,拉下百葉窗,擋住百珍在外面探頭探腦的視線。

「我很高興你良心發現,不過你找到她之後,若仍然不打算承認她,接她回去,不如不要找她的好。」

安曼決定暫時不要再浪費口舌辯解她和珊珊的非母女關係。

「先把她找回來,我再看看我能為她做什麼。」她說。

這種空洞的言辭不夠。對珊珊來說,不夠。

令方提醒自己,安曼本身來自一個複雜的過去,而目前她的地位如日中天,與過去不可比擬,她有必要顧慮和顧忌的因素,這是可以了解的。

他點點頭:「抱歉,我先前的反應和態度急進了些,因為珊珊極需有個安定的歸屬,我忽略了你需要時間。她的出現和她帶來的事實,對你想必是太突然了。」

安曼嘆一口氣,再次告訴自己,不要再做無謂的爭辯。

「珊珊可能會去哪些地方?」

「你去了哪些地方找她?」

「沒有目的,」她聳他肩:「開着車在大街小巷亂轉。」

「她沒有任何固定去處。她認得你的車,如果你看見你,應該會躲起來。」

「難說。我傷了她的心,不是嗎?她相信我不要她。」

「你要她嗎?」

「這不是個問題,展先生,是個難題。不過我想眼前較大的問題和難題是,如何在珊珊發生意外前找到她,帶她回來,不是嗎?」

看起來她是真誠的。只要她有誠意,其他都好解決。

「你不必像看怪物似的看我。我願意這麼做,是……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。你可以放心的是,我一旦決定做一件事,就不會半途而廢。」

他注視她,是因為她令他越來越困惑。她的穿着很簡單,一件襯衫,一條裙子,一雙便鞋。然而她全身散發的,是養尊處優的高貴氣質。

她是美麗的,一雙明眸如此清澈,完全不像隱藏着不堪的秘密。不像經歷過重創和悲苦。

她是個演員,他告訴自己,而且是個名演員。因時因地完美無瑕地扮演好她的角色,對她不過是家常便飯。

他厭憎虛偽、矯飾,對她傷害了珊珊,他十分反感,但他忽然發現他也莫名地為她所吸引。「我相信你有這分果斷和堅決。」

他的冷漠和一再的諷刺令她不耐。

「你到底對我有什麼不滿,展先生?」

「剛好相反。你自艱難、困苦的環境奮鬥而建立新生活,成就一番事業的毅力,我衷心佩服。手段如何,我想是某些人追求成功的個人途徑,我不便也不予置評。」

「娛樂圈是很複雜,要想在眾多出色的同行中出人頭地,是不容易,有人走捷徑,亦無可厚非。你的不予置評,事實上已經在指桑罵槐。」

「你要這麼想,我也沒法子。但現在社會上許多女性擁有非凡的成就,併兼顧了家庭、兒女,她們並不需要糟蹋自己,犧牲自己。」

「恕我冒昧請問,你今年多大年紀,展先生?」

他皺皺眉。「三十四,幹嘛?」

「這麼年輕,思想卻如此守舊,真不可思議。」

「什麼意思?」

「你認為演員,尤其是女演員,是在熒幕上出賣色相謀生,換言之,我只是個卑賤的女戲子。」

「我沒有……」

「我真心愿意協助找珊珊,展先生,但你若不停止你對我的冷嘲熱諷,恐怕我們相處便十分困難。而我沒有必要受你的氣。」

他靜默半響。

「你是對的。我言語失當。我道歉。」

「道歉接受。那麼,我們可以做朋友?」

他接住她的柔荑。「當然。」

心底里,他不大情願。他發覺他不想和她只做朋友,他意外且震驚。

真是瘋了,這一點都不像他。作為義工也好,律師也好,首要注意的便是不要過分投入感情,務必保持客觀和理性。他向來做得從容,如今竟有些失常。

或許百珍說對了,他有點走火入魔,關心過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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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戀夢工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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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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