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

第四章

愛了就是愛了

不管看幾百次,從左邊、右邊、正面、側面……不管從哪一面看過去,拉小提琴的他都帥得讓可丹轉不開眼睛。

可丹知道自己的口水正一滴一滴往下流,匯聚成河,滋潤乾涸大地,但她阻止不了自己的野性。

她也知道牛仔褲、棉丁很糟蹋自己,可惜了她的身材雕塑課,也浪費她的美體美膚課程,她這種美女適合穿着細肩帶上衣、短窄裙,好好表現自己的優秀條件,但她牢牢記得,他說過,對千金小姐不感興趣。

她更知道,不管當多久的追星族,他都不會正眼看她一下,可是她沒辦法不追着他的背影跑。

每天晚上,可丹捨棄她的購物樂,在有他的餐廳里喝飲料,沉醉地聽他演奏的每個曲目,然後在演奏結束之後,送上一束玫瑰花,不厭其煩地一遍一遍告訴他,她愛他。

眾目睽睽之下,他不能不收下她的鮮花,不能不接受她硬送上門的「我愛你」,可是對於她的纏功,他已經不耐煩到極點。

他討厭飯來張口、茶來伸手的千金小姐,厭惡她們不達目的絕不干休的惡劣心態,總之,他討厭有錢人嘴臉。

今天的場子結束了,他在角落收拾琴盒時,可丹走到他身邊,笑出滿臉燦爛,甜甜地說道:「你今天在生氣嗎?」

廢話,每天都看見你,再有風度的男人都會生氣。喬預不回答,逕自做着自己的事情。

她蹲在他身前,仰頭望他,「維也納的血,你在第二十幾個小節就拉錯了兩個音,而且把婦女頌拉成過新年,你是對約翰·史特勞斯二世不熟,還是心情太差?」

可丹的話讓他頓了一下。

「說實話,我也不是太喜歡約翰·史特勞斯二世的作品,我比較喜歡莫札特,你聽過他的A大調豎琴協奏曲嗎?輕快愉悅,讓人不禁想隨着他的音樂翩翩起舞。」

喬預把小提琴背起來,轉頭問她:「你懂音樂?」

「不是太懂,但是我有一雙好耳朵。就是耳朵太好,才害我學不成音樂。」她嘟嘟嘴,她的好耳朵讓她很困擾呢!

喬預瞪她一眼,把她的困擾當成屁。許多學音樂的人因為耳朵太壞,先天條件不足,不得不放棄音樂,哪有人因為耳朵太好學不成音樂!嗤一聲,他討厭她的驕傲。

「你不相信我嗎?你沒騙你,我因為耳朵太好,老師彈錯音,我聽得一清二楚,我糾正老師,他們就很生氣地問:『是你是老師,還是我是老師?』我當然不是老師啊,但是彈錯音和老師不老師,有什麼關聯?當時我不懂,現在我了解了,我傷害了老師的自尊。唉,人際關係是門大學問呢!」從此,她專心研修人際關係,把自己弄成人見人愛的陸可丹。

可惜,喬預好像不是太欣賞她的社交能力。

他轉身往外走,她尾隨其後,不管人家聽不聽她說話,她的嘴巴自作主張、不肯停下來,碰到不愛理她的男人,她能做的就是把臉皮打厚,拚命追。

「你喜歡白遼士的作品嗎?」

他不說話,希望她知難而退。

他大步穿過馬路,她緊隨在後。

「我很喜歡白遼士呢,可是我的音樂老師罵我是怪物,難道一定要喜歡莫札特、貝多芬,不能喜歡別人嗎?上次你在街頭演奏白遼士的幻想交響曲時,我的耳朵被你深深吸引。可以告訴我,你是怎麼辦到的嗎?你怎麼可以把每一首曲子都拉出張揚的生命力?為什麼不聽古典音樂的現代,還會有人被你的古典音樂吸引?」

沒為什麼,功力而已。他的嘴角微微上揚,掛起一絲得意。

他越走越快,她越跟越緊,她笑着感激詠辛的運動鞋,有它,她才盡其用追得上快腳男人。

「我不知道你的耳朵有沒有我好,但是你的手指頭肯定比我好,我就沒辦法把曲子弄得像你那麼樣。」

弄曲子?白痴!喬預受不了地翻了翻眼睛。

「我只聽過一次的曲子就能自己再彈一遍哦,只不過常常亂加音符,彈成我喜歡的樣子,音樂老師翻白眼罵我:『你以為自己是貝多芬啊?』」

小時候我寫字,不是多一筆就是少一筆,老師罵我:『你是倉頡啊!』倉頡、貝多芬,我都不知道自己是那麼了不起的人物。」

喬預在心底悶笑,她的人際關係果然很糟,居然分不清楚是誇獎還是諷刺!?

「我真的很喜歡音樂,我常想,要是可以加入交響樂團不知道有多好,可是,交響樂團又沒有鋼琴,我告訴老師,我不想學鋼琴了,我想拉小提琴、想進樂團。老師叫我少作白日夢,說我的音樂永遠沒辦法和別人配合。其實……老師沒說錯,我的自爽型演奏法,要找到人可以跟我配合根本不可能,所以,我就放棄音樂了。」

說放棄就放棄的人,有什麼資格說喜歡音樂?喬預斜斜眉,討厭身後那塊弄不掉的橡皮糖。

他走入捷運站,她跟着進去,他搭上車,她想也沒想就跟着進捷運車廂。

「你想加入交響樂團嗎?你想出國嗎?古典音樂的起源地在歐洲,你想到歐洲去嗎?」可丹在他身後一句一句問。

他連半個問題都沒回答她,好像她在跟空氣說話,就這樣,她一路說一路跟,不管他有沒有反應。

然後,他下車,她跟上,他出捷運站,她緊緊尾隨,終於,在拐進小巷子時,他突然站定,轉身,雙手橫胸冷冷望住她。

「你為什麼一直跟我?」他的語氣冷冽。

「我跟的不是你。」她的表情熱切。

「我跟的是……我的心。」話出口,她臉紅透。

他瘋了瘋了,深吸氣,突地,他一把抓住她的手,來不及驚呼,她已被他抓進他家裏。

***

從喬預家走出來時,可丹臉紅心跳,快樂盈滿心田。

好久好久,她沒那興奮了!

決定了!明天她要去買一部三腳鋼琴,買很多很多琴譜,她要找一個好老師幫她上課,她要努力、努力追上他的領域……

但前提是,她得找到贊助者才行,贊助者……要找大哥還是二哥?大哥好說話,二哥比較麻煩,但大哥每次給錢都要她條件交換,二哥乾脆得多了。

跟媽媽說吧,媽媽知道她又要回去學鋼琴,一定會開心到不行,媽媽始終相信她是音樂天才。

不對,想清楚,說不定媽會把詹家的事拿出來說,她一定會嘮叨:「可丹啊,你年紀不小了,是不是要收收心,準備嫁給你詹哥哥?詹家家境是沒那麼好,但書香門第,一家都是醫生教授,社會地位很高的。」

想到詹家,她就頭痛,那麼嚴謹的家風,誰受得了?每次詹大哥看見她,也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,都要問問她:「你奢侈的習慣改掉了嗎?再不改,我可是娶不起你。」

她很想嫁詹哥哥嗎?才不,他們之間只是雙方父母的一廂情願。

算了算了,把媽媽從贊助名單中刪除,她還是找大哥或二……二嫂!?

羽秋姐下飛機了!?太棒了,有她當說客,二哥肯定會大方些。她沖向前,在羽秋措手不及時,就抱住她。

「羽秋姐,我好想你哦!你什麼時候下飛機的?」看見羽秋,她像看見一張沒填上金額的支票。

羽秋推開她,臉上有幾分尷尬,然後笑笑地說:「你怎麼在這裏?」

她剛剛沒發現可丹,可丹穿成這樣,她真的認不出來,要是認出來的話,她會提早避開,免得僵在這裏,不知道怎麼辦才好。

可丹退開一步,才發現羽秋身邊有個男人,她上上下下打量那個男的……實在不怎樣。但,他眼光中對羽秋的仰慕太明顯,明顯到她這個局外人也看得一清二楚。

搞什麼,他不知道羽秋姐名花有主了嗎?還是他想死會活標?好吧,就是想標會,也得掂掂自己的分量,他根本不是羽秋姐看得上眼的男人。

可話說回來,羽秋姐既不上他,何必跟他出門?

算了、算了,不要想歪,不要拿無聊事困擾自己,也許他們真的有要事待辦。

「我剛從朋友家回來,你呢?」可丹說。

「我剛辦完事回,差不多要回家休息了。」

「上次你休假都沒有告訴我,我想和你吃一頓飯的說。」

「對不起,上次太趕,這次我休一星期,看看哪天有空,我們一起出去吃飯。」她急着打發可丹。

「吃飯加逛街。你可以給我一整天嗎?我很喜歡和羽秋姐逛街呢,羽秋姐最有品味了。」

這話,有一大半是說給她身邊的男人聽的,羽秋姐很有品味,不管是品味名牌和品味男人,都一樣。

「當然,我們再約好嗎?」羽秋想離開了。

「好啊,羽秋姐拜拜,這位先生……」她頓了一下,笑開,他絕對不會是二哥的威脅。「拜拜。」

「再見。」卓宣承點點頭,對可丹說。

轉身,她哼著土耳其進行曲,小跳腳地離開了,她把卓宣承拋在腦後,滿腦子想的是喬預,喬預喬預,她的巧遇啊!

她在夏季,巧遇她的愛情。

***

禮評知道羽秋在生氣,至於氣些什麼,他摸不著頭緒。

她的情緒起起伏伏,一下子高興,一下子不滿意,有時候冷淡,有時候熱切,更多時候會抱着他說一大堆無厘頭的對不起。

她不是會大吵大鬧、要全世界都站在她那邊的女人,生氣時只會冷冷刮他幾句,以不示不平。

他弄不懂她亂七八糟的情緒,卻樂觀地想,女人嘛,總會過去,除非是更年期,青春,去不復返,情況才會一路壞下去。因此,他也沒花太多心力去處理,倒是七號鞋女孩讓他有些失落。

他再沒碰見她,一個月了,他常有意無意繞到兩人初見面的鞋店,製造第四次偶遇,以證明他們有緣分,他要對她說:「有緣分的男女該順應天理,成為好朋友,不應該在兩人中間畫國界,尤其在柏林圍牆已經倒塌、冷戰時期早已結束的今天。」

但老天似乎不造成他的想法,偷偷地將緣分收回去。

還會再見面嗎?她真的因為害怕病毒入侵,把自己放在圈圈內?她有沒有照他的建議,試着和前男友建立友誼,然後由他來扮演新男友,去刺探對方女友的實力?

她是個好女孩,才見過三次,他彷彿認識她,認識了一輩子,奇怪吧,即使是一起長大的羽秋他都無法談得那麼多、那麼深入。

手機響起,來電顯示是羽秋。

「我快下班了,你要過來,還是我過去接你?」

他們約好了要去小妹的新居拜訪,可丹搬新家都搬了一個多月,他和大哥都還沒去參觀過。

「今晚我有約會,不能陪你去看小妹,你要自己去嗎?」

「當然。」

小妹又欠下一屁股卡債,需要他去施展親情,他再不出現,電話會接到手軟。

「對不起,下回我再跟你一起去,幫我跟小妹道歉。」羽秋說。

「沒問題,你們那麼熟,她會諒解的。」只要他的支票面額夠漂亮,可丹有什麼不能諒解?「我從小妹那邊回去前,要繞到你約會的地方接你嗎?」

「不、不必,只是幾個同事,你知道的,她、她們很會玩,一鬧起來都要鬧到三更半夜。」她支支吾吾。

「好吧,自己注意安全。」

「別擔心,我會讓家裏的司機來接我。」

「那就好,我掛電話了。」他試着當個稱職的未婚夫,儘管羽秋常批評他不懂愛情。

拿起西裝外套,這個季節不是需要加外套的季節,穿西裝純粹為了某種微分的表徵。

手工西裝、手工襯衫,連鞋子也是純手工訂製,他每年飛往英國考察時,都要多待個幾天,到這些傳統的手工專門店走一趟,讓師父量身訂作。

普通西裝難道就不能穿?有一些幾百萬塊的名牌西裝也不錯,為什麼要這麼辛苦奔波?因為啊,男人和女人一樣,也想在身上創造驚嘆號。

他從沒研究過這種行為的背後意義,但七號鞋女孩的說法,讓他對於小妹的購物狂行徑多了幾分體諒。

聽說可丹又想重拾音樂,很有趣,小時候他們以為她是音樂天才,媽媽找來無數個名師教她,後來她什麼也不是,連音樂大學也沒念,哪裏知道,二十幾歲了,她又受到音樂感召。

所以啊,人生沒有什麼事情是百分之百確定的。

***

她錯了,在節省一個月,勉強還掉信用卡的部分負債后。

她應繼續自立自強、處變不驚、堅定不移的,可是,當她看到這雙金色的高跟鞋同時,心底有個聲音對她說:瞧,你做得那麼好,好女孩值得嘉獎,買一雙鞋子犒賞自己吧!

雖然同時,也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冒出頭:享受不是債務人可以做的事,哪天你變成債權人時,金色高跟鞋一樣會躺在原處等你。

可惜,後面這個聲音太小,一下子就被前面的「Go、GO,心動不如馬上行動」給打壓。

於是,她買了,然後她很清楚,自己將會死在鞋堆上。

唉,她做錯事,做錯事的女人應該很沮喪、很疲憊,很想捶打自己的笨腦袋,可是她不想這麼做,只想穿着新鞋在光潔的花崗石地板上,走來走去,觀賞自己曼妙的雙腿。

叩叩叩,聽鞋跟敲打在地面的聲音多麼清澈響亮,瞧它的鞋形多麼適合你的腳,你好幸運,天生一雙美腿,適合各式各樣的高跟鞋。

不對、不對,她不應該這樣子催眠自己,她必須勵精圖治、奮發向上。

轉個念頭,她振奮精神,對自己說:「這雙鞋可以讓你到柏克萊吃五十次簡餐、坐一個月的計程車上下班、買五百包袋裝泡麵……天,你真浪費!雖然你不能否認它真的好看到不行,如果穿這雙鞋子搭上PRADA銀灰色斜肩洋裝去聽音樂會的話……」

唉,她的勵精圖治到後來,又變化方向。

趙詠辛啊趙詠辛,買下鞋子后,你哪還買得起音樂會門票?

不行,她得把那本「與卡債說拜拜」,再拿出來複習、落實,以創造美好的未來。

捨不得脫下鞋子,她拿起書,一面讀一面欣賞腳下的金黃色光暈,無預警地,門鈴響起。

誰?找丹丹的吧,她沒讓人知道她住在這裏,原因是不想讓旁人誤解。

你知道的,高級住宅區和時尚美女容易讓人作聯想。沒錯,就是和包養之類有關的想像。所以,她沒在公司里留下新住址。

她走到大門邊,打開,瞬間,門外門裏同時響起驚呼聲。

「你、你……」

詠辛倒退三步,他那麼神,居然能找到這裏!?他是神探福爾摩斯投胎轉世,或者科學昌明的今日,真的有緣分這回事?

「你、你……」

他和她一樣訝異,他的確想和她四度偶遇,他的確踏破鐵鞋無覓處,可他沒想過,她會出現在可丹的新公寓裏。

五秒鐘靜默之後,兩人再次異口同聲。

「你怎麼在這裏?」

「你怎麼在這裏?」

「好吧,我先說,我是可丹的同事兼室友。」詠辛把話搶先挑明。

「你的同事兼室友,正好是我的親生妹妹。」

第一次,他覺得慶幸,慶幸當年母親把妹妹生下來。他一定要對可丹好一點,不對不對,要好很多點。

他的情緒起伏不定,一樣不是更年期,可是他臉泛紅潮,手心腳掌發熱,看見她,圓滿了他連日思念。

「可丹的哥哥?那你是沒人性的大哥,還是缺乏手足情誼的二哥?」詠辛沒多想,可丹老掛在嘴邊的話直覺溜了出來,猛地她搗住嘴。

唉呀,說錯話了,丹丹房子借她住,她怎能弄得人家兄妹鬩牆!?苦惱!

「可丹這樣形容我們?」禮評一曬。

這話不是他第一次聽到,有趣的是她的表情,那種做錯事又找不到話可圓的尷尬。

「是你們把她趕出家門。」她挺身替可丹說話。

詠辛讓開,把他迎進門,她不能不讓,怎麼說這裏都是陸氏財產區。

他大刺刺坐進沙發里,接續剛剛的話題:「你不知道她有很嚴重的財務控制問題?」

「你是指她的購物慾?」

「她買東西永遠不看價格,出手大方得讓人頭痛。」

你見過有人買一百塊的便當,拿一千塊叫老闆不用找的嗎?你知道高中旅遊,同學往許願池丟一塊錢時,她丟的是五十塊?她開車被撞,明明是對方錯,她還遞名片表示願意全權負責,只為了想快點逃離現場。

養出這種妹妹,是他和大哥的共同責任,所以無論如何,他們都得在丹丹出嫁前,糾正她的壞習慣。

「我以為這是千金小姐的風格。」

「並不是。」

他拿起她剛剛在讀的書,掃她一眼。與卡債說拜拜?她也有這方面困擾?果然物以類聚,什麼人交什麼朋友。

「書是丹丹買的,我只是無聊拿來看看。」她替自己的行為作解釋。

他沒回答她的解釋,反而指指她腳上的新鞋,說:「很完美的驚嘆號。」

詠辛聳肩,白解釋了,她的敗家全寫在腳上。

禮評笑笑,改變話題:「上次那個……」

「哪個?」

「你和你男朋友,有聯繫嗎?」他對於扮演她的假男友一事,深感興趣。

「有,不過是他打給我,不是我主動。」

她想不透,都分手了,繼續牽牽絆絆有什麼意思?

他說他擔心她的情緒,好笑對不?在他提出分手當下,她的情緒與他再無關係,打電話關懷?示免多餘。

他連連打來好幾次,告訴她,兩人可以當朋友,偶爾相約吃飯看電影。她秀想用釋懷、大方來向他宣示,他在她心中已經是過去式。但每次她都在電話這頭咿咿嗚嗚,也許女人還是小心眼,想放掉不平、重新建立友誼,比男人來得困難。

「為什麼不打給他?」

「打電話做什麼?留他還是求他?」

留他?免費留下,留來留去留成仇;求他?這世界還有一半人口是男的,她不是非要他不可。

「你說過,想見見第三者。」禮評提醒她,她曾經想要「要哪裏跌倒、在哪裏站起來」。

「女人善變,你不知道?這段日子,我想了一些,如果宣承和那個女人分手,我能不能盡釋前嫌?」

「結論是……」

「我不要他回來。」

她想透了,要斷就斷得乾淨,她再也不肯讓惡劣心情主宰自己。

「這麼有骨氣?」

每次和她多談兩句話,他便不想停下來,他知道聊天是很浪費時間的的行為,對於他這種忙到不行的男人,壞習慣養成很要不得,但他沒辦法停止這份喜歡。

「和骨氣無關。」她倒兩杯開水,遞給他一杯。

「那麼和什麼有關?」

「信任感。有了前車之鑒,就算複合,我也會常常擔心,他會不會兩次三次不斷發生外遇問題?對我而言,他的信用已經破產。」

「就這樣割捨了,不怕後悔?」

她是他見過最阿莎力的女人,他以為分手后,女人一定會號哭狂叫、暴瘦五公斤,要向所有人哭訴男人的惡行,才能漸漸恢復正常情緒,沒想到,她比開刀病人的恢復期更短。

「我痛恨爛打死纏。」

「我欣賞你的豪氣。乾杯!」

詠辛碰碰他的杯子,仰頭喝光開水,收下他的欣賞。

「今天是我們第四次見面,我想上帝已經證明了我們非常有緣分,除非你打算搬離這裏,或者不再去雜誌社上班,不然,我可以輕易從可丹身上獲得你所有資料。之後,要創造第五、第六……第兩百次偶遇,對我而言並不困難。」他是說到做到、對自己言論百分之百負責任的好男人。

「你不必工作賺錢?」她暗諷他很閑。

「對我而言,朋友們比工作更重要。」他湊近她的臉,近得她臉紅心跳。

「你真的很缺朋友哦?」她退後幾公分,仍然脫離不了他的威脅。

「對,我的長相不好,很多人深信與我做朋友,會帶來衰運。」

好噗哧一聲笑開,因為他的說法。

他的五官沒有長壞,頂多是笑容不真誠,見他笑,就覺得自己好像被他算計,這樣的他,的確不容易交到朋友。

「怎樣?」他再問。

「什麼怎樣?」

「我們是朋友了嗎?」

他都說了要創造兩百次偶遇,她還能反對?詠辛微點頭,他用力一擊掌,攬上她的肩膀。

朋友,是一生一世的事呢!

禮評快樂地提起新話題,從沒有人性的大哥說起,他介紹了家人、事業、未婚妻,所有不該隱瞞好朋友的訊息,他通通傳達到她心裏。

就這樣,他們又聊了整晚,直到可丹從名牌店滿載而歸,收下禮評兩百萬支票,開心地抱住他又叫又跳。

今天,不管是丹丹、禮評、詠辛、羽秋,還是宣承,所有人都很開心,他們做讓自己愉快的事情,消磨了輕鬆美麗的夜晚。

***

他們真的是朋友了?詠辛還不是很確定。

她的性格不孤僻、她的行為不怪異,她是最正常不過的女人。

在辦公室里,即使老總對她偏心,她並沒因而被同事排擠過;她的升遷比同期進公司的朋友快了一點,也沒見朋友多說話;就是掛着上司身分,一團人要去聚餐、慶功時,也總有她一份。

這樣形容,應該很容易理解,她真的是那種個性不壞、頗受愛戴的人物。

因此,她朋友眾多,是否要多交一個朋友、少交一個朋友,對她而言,從來不是困擾。

可,陸禮評困擾到她了,她不是太想和他當朋友。

為什麼呢?他說話言之有物,體貼、樂於傾聽,和他在一起,輕鬆愉快。他是個標準的紳士,這樣的人很適合當朋友,她怎就是有那一點點不樂意?

硬擠出合理說法吧,嗯……他的笑容太丑。

他們常常一對話便沒完沒了,往往是她發現不對了,發覺兩人的距離曖昧得過分,才急忙將他推出封鎖線,強調起「普通朋友」,然後別開臉。

可他從來不理會她的拒絕,他是那種舌燦蓮花型的男人,總有本事說着說着,說得她忘記前一秒鐘的態度,接着違反意志地跟着他,去做他提議的事。

是不是很扯?她向來聰明,怎一到他面前,累而易舉就讓他擺弄了去?交這種朋友,是不是自找麻煩?

詠辛轉頭看牆上時鐘,不早了,暫且把禮評丟到腦後,工作重要。

今晚,時裝設計協會獎在國父紀念堂舉辦頒獎典禮暨服裝展,這是服裝界的年度盛事,各家記者會在這裏殺掉大量底片,而詠辛任職的雜誌社專提供各種名牌時尚消息給讀者,當然不能缺席。

她不當記者很久了,但碰到這種盛大展覽,老總還是希望她親自出席,所以,她要穿得美美的,加班。

她將頭髮挽高固定后,用捲髮器將發尾卷出幾個漂亮髮捲,並在上面用髮夾固定起一串細細的K金髮飾。她選了一套GUCCI綠色緞面高腰洋裝,簡單搭配CHANEL的翡翠耳環,腕間也戴上翡翠玉鐲,沒有太複雜的裝飾,她把自己打扮得高貴典雅。

拿起CapucinePochtte的緞面晚宴包,三十分鐘后,詠辛抵達會場。

記者證讓她拿到不少小禮物,這是她喜歡參加這種發表會的原因,各家廠商希望記者們能多報道一些他們的新產品,都會準備一些印了廠商名字的絲巾、香水、口紅、別針等分送給記者。

為了這些小贈品,可丹還埋怨老總偏心,不把採訪機會讓給她。

只是,她哪需要這些贈物,她隨手一刷,什麼樣的名牌貨買不到,不過貪小便宜是全天下女人的共通點,重點在於樂趣,而非拿的東西的價值。

睜大眼睛,她一手拿錄音筆,一手抱着新的衣服型錄。

明天到辦公室,這些目錄肯定會引起同事間熱烈討論,這是身為女人最快樂的時候。

和她搭配的攝影師早在政商名流當中尋找最上相的人物拍照,而她找的是「話題」,大家都說記者唯恐天下不亂,這話有幾分道理。

看到了,台鋼的董事長帶了那位他稱之為「乾女兒」的漂亮美妹在角落調情,他一面替她戴鑽石項鏈,一面在她耳邊親吻,這對「父女」的感情不是普通好。

詠辛從包包里拿起數碼相機,對準他們,按下快門,當然,她賣是是時尚,會把重點擺在「乾女兒」的MarcJacob草綠色鑲黑邊洋裝和

CHANE鞋子上。

正當她「賣力工作」時,眼波一轉,遠遠地,她看見陸禮評。

啊!越不想碰見的人越會撞上,吐吐舌頭,她背過身,想趁對方還沒看見她之前逃掉。

可惜的是,他的腿比她整整長二十公分,隨便跨兩步,就跨到她身邊。

「嗨,又見面了。」

他上下打量她,帶着欣賞興味。

這男人,他不曉得這種眼光容易讓人會錯意?

輕咬唇,她擠了個似笑非笑的表情。若他是她的男朋友,敢用這等眼光看別的女人,她一定賞他吃黑輪。

「你打扮得很漂亮。」禮評的眼睛越飄越不安分,他覺得她當記者太浪費,也許做時裝模特兒更適合她。

「謝謝。」

她的眼睛四處轉,想找一個熟悉人物湊上前攀談,避開他灼熱眼神。

「結束后,有沒有想去哪裏坐坐?」他靠近,在她耳邊低語。

「沒有,我得把新聞稿寫出來,明天一大早交件。」退兩步,詠辛伸手猛扇,他不間眼光灼人,連體溫也高得熱死人。

「那我帶兩瓶紅酒到你那裏去?」

上回,他們聊到二十世紀是男人還是女人主導全世界時,可丹回家,打斷他們接近辯論的聊天方式。

這幾天,他老想再次上門,和詠辛再做一場辯證,至於題目……什麼都可以。

總統制或內閣制、高中該不該社區化、宗教與科學……只要是和她對答,他的心情就會愉快得很,她是他認識的女人當中,最有見識的一個。

該死!他目光曖昧,出口的話也曖昧得讓人想鑽地洞。

什麼叫做「帶兩瓶紅酒到你那裏去」!?這段話要是被哪個記者斷章取義刊出來,大標題肯定是「穿着GUCCI的狐狸精」,隔頁放一張穿着空姐制服的女人拿面紙擤鼻涕。

「我不知道陸先生對時尚名牌也感興趣。」她退兩步,刻意表現出客套疏離,讓大家看見,「他們真的不是很熟」。

「我打算找幾家名牌廠商簽約,請他們入主飯店商店街。」

所以,他也是來加班的?

管他,反正與她無關。別開頭,詠辛假裝忙碌,拿起紙筆,隨手寫下幾句話,然後拿起數碼相機隨便拍照。

「你怎麼過來的?」他不離開,硬是黏在她身邊。

「飛來的。」她沒好氣地回他一句話。

「很好,結束后我在門口等你,我們一起去吃點東西。」

這回,不等她回話,他先行離開,才轉身,他就遇到熟人,不像她,找半天找不到半個認識的人。

她抬高下巴,故意和禮評走往相反方向,她在心裏偷偷說,愛等就去等吧,反正她不會出現。

知道嗎?對一個有婦之夫「欲罷不能」,是相當危險,於是,她不斷提醒自己,與他保持距離,以策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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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,重新歸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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